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渠县征补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渠府办〔2018〕10号)要求,我局将《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认真负责落实。主要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将责任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条例》法定公开范围,凡我局出台的工作决策、实施方案、项目工程、工作动态、信息简报等均由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同研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及时并完整地公开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股室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年度工作总结、统计数据、财政信息、公共服务等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依照《条例》法定要求,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尽力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在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被拆迁户的知情权。在县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规章10余件并公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活动和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无。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一)咨询:健全了网络咨询平台,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咨询,期限答复,同时完善咨询处理文书归类和存档。
(二)投诉: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兼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与实际支出情况:零。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贯彻落实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继续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准确的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征求意见的方案方面的信息,以便群众及时了解信息动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地址:渠县政府招待所后楼
联系电话:0818—7101567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