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望溪镇位于渠县最南端,东临大竹庙坝,西接广安肖溪镇,南连前锋广兴镇,北靠琅琊镇,距县城25公里。全镇总面积68平方公里,辖9个村2个居委会,82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33345人。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望溪镇在上级的领导下,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级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设施建设及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脱贫攻坚工作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全面开展结对帮扶,通过送鸡苗、鸭苗、化肥、种子、慰问金等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送去温暖;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产业发展周转金发放、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让每位贫困户充分享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硬化村、组两级公路。今年,共有9个村2社区实施了村社级公路硬化,共实现道路硬化76.7公里。基本实现了户户通,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出行。
三是财政收支管理,包括乡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参与乡镇开展农民“一卡(折)通”实施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乡政府债务管理,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望溪镇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望溪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13.09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49.4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6.37万元,下降2.7 %,2018年财政支出1210.09万元,与2017年财政支出1417.46万元相比减少207.37万元,下降1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退、调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望溪乡镇本年收入合计131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3.09万元,占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0%。与上年收入1349.46万元相比减少36.37万元,下降2.7%。主要变动原因三是减少了项目支出人员退休、调出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望溪镇本年支出合计12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万元,占 45.83%;项目支出655.49万元,占 54.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收入1417.46万元相比减少207.37万元,下降14.6%。主要变动原因减少了项目支出和人员退休、调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望溪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13.09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49.4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37万元,下降2.7%,2018年财政支出1210.09万元,与2017年财政支出1417.46万元相比减少207.37万元,下降14.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退休、调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7.37万元,下降14.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和人员退休、调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36万元,占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4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85万元,占28.9%;医疗卫生支出66.48万元,占5.5%;农林水支出473.2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10.09,完成预算9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8年决算数为290.36万元,完成预算290.36万元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下(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18年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2.4万元的35.5%,主要是年末结转贫困村文化院坝建设资金8万元待下年使用。
(1)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8年决算数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8万元,当年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8年决算数为349.85万元,完成预算349.85万元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1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8年决算数为66.48万元,完成预算66.48万元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1)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决算数为473.2万元,完成预算568.2万元的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当年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7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支出2万元,当年未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3)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46.16万元,完成预算239.16万元的61%。当年未支出9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6.住房补助支出(类):2018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25.8万元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下村及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71万元,增长158%。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1046人次,共计支出3.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32批次,352人次,开支1.05万元,伙食团接待来客84批次,694人次,开支2.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两代会及工作专项经费、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乡镇住读、脱贫攻坚专项经费、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非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乡镇关工委工作专项经费、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全面完成了年初目标工作任务,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了年初预算。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13个项目预算资金全部用于了相应的项目上,不存在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相应项目也全面完成,满意度达93%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维稳专项经费”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2、城乡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3、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4、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5、乡镇两代会及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8万元,执行数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渠县县委、县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 |||||
项目名称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 | 4次以上 | 4次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办结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 确保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 确保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伙食补助1万元 | 5万元 | 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益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便民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得到群众好评。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得到群众好评。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重点关注便民服务项目中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重点关注便民服务项目中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3% | ≧93%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 |||||
项目名称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望溪镇环境保洁人员 | 9人 | 9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 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不定时的完成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任务 | 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随时随地环保、干净、整洁。 | 保障望溪镇整体环境随时随地环保、干净、整洁。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垃圾清运费7.5万元,上交管理费3万元 | 10万元 | 10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10万元。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关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安全维稳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聘请望溪镇治安联防人员业务培训 | 2人 | 2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安全维稳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不定时的完成信访、安全维稳工作项目任务 | 保障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保障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 | 5万元 | 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安全维稳效益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访、安全维稳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信访、安全维稳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信访、安全维稳工作顺利推进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信访、安全维稳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信访、安全维稳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信访、安全维稳机关满意度 | ≧94% | ≧94%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4% | ≧94%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望溪镇安全人员业务培训 | 4次 | 4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 保障望溪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保保障望溪镇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不定时的完成安全生产项目任务 | 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确保望溪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 | 3万元 | 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安全生产效益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3万元。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安全生产机关满意度 | ≧95%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4% | ≧94%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 |||||
项目名称 | 乡镇两代会及工作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18 | 执行数: | 3.1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18 | 其中-财政拨款: | 3.1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时召开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 | 2次 | 2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安党代会、人代会要求实施 | 保障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 | 保障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召开乡党代会、人代会。 | 确保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顺利完成两代会工作任务。 | 确保望溪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顺利完成两代会工作任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劳务费1.18万元 | 3.18万元 | 3.18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两代会效益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两代会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4万元。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两代会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两代会工作顺利推进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党委、人大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上达民意,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 | 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党委、人大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上达民意,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重点关注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两代会机关满意度 | ≧94% | ≧94%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两代会及工作专项经费、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乡镇住读、脱贫攻坚专项经费、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非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乡镇关工委工作专项经费、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望溪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万元,比2017年增加97.8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及部分工作量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望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专用设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望溪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用于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渠县望溪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执行
2、执行本乡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4个机构,其中包括行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行政机关、财政所机关、计划生育机构、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12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万元,项目支出655.49万元)。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35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9.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131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12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万元;项目支出655.4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48万元、农林水支出47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7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专项资金按照文件规定申请申报,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了内控领导小组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本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专项工作资金的相关规定办法进行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2018年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存在问题
单位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2018年望溪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乡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于2018年2月10日根据渠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并申报,经2018年4月6日望溪第十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内容:望溪镇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计划2018年:
1、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4次以上。
2、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望溪镇全体公民办方便、快捷。
3、确保群众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4、项目资金计划5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伙食补助1万元。
5、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9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5万元占资金计划5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万元,占计划5万元的100%, 其中办公费支出4.91万元,占计划5万元的98%,差旅费支出0.09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2%。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组织管理镇政府设置了以乡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便民服务中心按计划提出申请→报乡财政所复核→乡财务管理部门批准→乡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万元,占计划5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4.91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63%,印刷费支出0.09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9%,差旅费支出0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0%,伙食补助费支出0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0%。
(二)项目完成质量。
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正常,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群众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了服务事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便民服务任务,成本控制在5万元,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9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定2018年12月30日,该项目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望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正常,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关注了便民服务项目中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服务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成本控制没有突破5万元,望溪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群众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了服务事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便民服务任务,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9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项目运行保障效果好。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望溪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还存在专职人员不足,个别工作人员重视不够,服务群众质量不理想,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加排高素质的便民服务专职管理人员,提高便民服务工作质量。2、教育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虚心询问群众需求,耐心听取群众诉求,提高服务办结事项质量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