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制度制定和交易管理;
2.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投资经营、房地产行业管理;参与县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房屋交易、抵押和租赁管理;
4.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及数据发布;
5.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6.负责物业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监督使用工作。
7.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预防、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
8.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维修;
9.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商品房销(预)售。57.21万平方米,6418套,30.03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面积57.81万平方米,5740套,销售金额28.02亿元,商业(含车库、仓储)销售3.4万平方米,678套,销售金额2.01亿元。
2、物业管理。审核批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3家。物业管理覆盖520余万平方米。归集维修专项资金约5千万元。
3、房地产档案管理。为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档案查询、咨询4.5万余次,协助司法部门调解房产纠纷3300余件。
二、机构设置
房管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设办公室、物业管理股、房产交易股、财务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等股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93.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86万元,下降6.2%。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2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占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占零%;事业收入零万元,占零%;经营收入零万元,占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零万元,占零%;其他收入零万元,占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2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零万元,占零%;上缴上级支出零万元,占零%;经营支出零万元,占零%;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零万元,占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3.2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86万元,下降6.2%。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减少了人员经费等。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86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93.23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3万元,占15%;医疗卫生支出14.1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6.17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3.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212(类)21201(款)2120109(项): 支出决算为29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805(款)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5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21011(款)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2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零万元,占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零万元,占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零次,出国(境)零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零万元,增长/下降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零万元,完成预算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零万元,增长/下降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县相关部门工作检查共0.30万元、业务交流等支出共0.3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零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基本完成一是培育和发展房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屋交易行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租赁等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对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房屋测绘工作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二是保障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严格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创建办等要求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
三是重点工作完成率100%,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严格按预算就是成本核算的效益指标。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促进和加强了单位管理,及时揭示问题,推动本局工作顺利进行。上级相关部门和社会满意度100%。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房地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渠县房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21万元,比2017年减少25.86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当年有退休人员。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805(款)20805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21011(款)21011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城乡社区212(类)21201(款)2120109(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房管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设办公室、物业管理股、房产交易股、财务股、综合股、行政审批股等股室。
(二)机构职能。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制度制定和交易管理;
2.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投资经营、房地产行业管理;参与县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房屋交易、抵押和租赁管理;
4.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及数据发布;
5.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6.负责物业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监督使用工作。
7.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预防、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
8.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维修;
9.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渠县房地产管理局编委下达编制10人,实际在职职工36人,(其中参公人员6人,其余工勤人员3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393.2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总计393.2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一是目标制定:工资福利支出357.19万元,是用于房地产管理局正常运转的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商品与服务费支出33.94万元,是用于保障房地产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家庭与个人补助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局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支出及第一书记下乡交通费。
二是目标完成:1、培育和发展房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屋交易行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租赁等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对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房屋测绘工作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2、保障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严格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创建办等要求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
三是预算编制准确100%,执行进度100%,重点工作完成率100%,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严格按预算就是成本核算的效益指标。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促进和加强了单位管理,及时揭示问题,一年来无违纪违规等现象发生,推动本局工作顺利进行。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满意度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自预算和决算实行公开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完成全年的各项经济指标,根据目标绩效公示的主要任务来落实工作,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良好,社会满意度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财务状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经费比较紧张。
(三)改进建议:积极向财政局争取资金,加强工作交流,多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