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渠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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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渠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渠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88条,累计公开504条,涵盖本部门行政决策文件、主要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职责、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等方方面面,全面反映了本部门职能动态。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发挥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作用,通过达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渠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信息。认真编制了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自觉接受县政府办公室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布信息力度亟需加强。二是对外公布信息不及时,内容不全面。

2、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事项,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极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优化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审核机制,强化信息时效性,不断提升对外公开信息质效。三是严格把关对外公开审核关口,厘清信息公开清单,竭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向公众全面展示司法行政工作面貌。

(审核领导:严清平    拟稿:陈小娜   上传:陈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