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宝城镇政府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宝城镇
发布日期: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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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宝城镇政府是负责宝城镇全面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行政室。所属事业单位4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落实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本全体群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的发展规划,为全提供大众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文明社会。

(二)机关构成情况  

宝城镇政府编制数57,其中行政编制30,事业编制24,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养109,其中在职53,离休0,退休56(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2020年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本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的发展规划,为全镇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新市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宝城镇社会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184.63万元:财政拨款1184.6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有其他形式的收入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877.83万元增加306.8万元,主要是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干部大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92.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4.4万元,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增加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50.45万元:

宝城镇政府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79.21万元增加271.24万元,增加部分是镇镇行政区划调整干部大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56.8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4.4万元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234.18万元,主要项目是镇党建工作、镇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等,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98.62万元增加35.56万元,增加部分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9个村、社区等经费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没有,预算资金没有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17.04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资产占用情况

宝城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实际占用6149171.11万元,通用办公设备39.97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预算公开


2020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