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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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公安局是负责本县公共安全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3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物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检查工作;

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全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收容教育,并依法承办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制定、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4、领导本县公安消防工作,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县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公安局编制总数572人,其中行政编制478人,事业编制38人,工勤编制56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477人,其中在职人员458人,遗属人员19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五一”、“端午”等安保工作。

2、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

3、做好民警体能测试达标测试工作。

4、完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内容和工作流程。

5、落实执勤津贴、超时补贴新标准。

6、扎实推进扫黄禁赌工作。

7、做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冲刺工作、督促落实个人目标考核工作。。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6788.7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88.774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渠县公安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6788.774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47.24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6441.2708万元增加347.5035万元,主要因为为:人员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5898.4023万元:

1、渠县公安局(本级)基本支出5898.4023万元

2、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基本支出1047.24万元;

渠县公安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5591.1708万元增加307.2315万元,比2019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890.372万元,主要项目是民警执勤及加班津贴795.372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0万元,救济费5万元、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0万元,具体是:

1、渠县公安局(本级)项目支出890.372万元;

2、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项目支出0万元;

 渠县公安局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850.1万元增加40.272万元,比2019年增加的原因是总人数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129.749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公安局共有车辆7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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