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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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应急管理局是负责渠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5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3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和地震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和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依法上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落实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等相关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总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在职42人,离休0人,退休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1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加快制定事故灾害预警、会商、联动、协调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制度,并形成行之有效的规范操作程序,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加快组建渠县应急救援大队,优化整合专业救援力量、企事业单位救援力量和社会公益救援力量,推动形成全灾种、全覆盖、全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积极推动渠县应急指挥中心和监控中心投入正式运行,扩大视频监控终端覆盖面,争取覆盖全县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切实提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2.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煤矿矿山、工矿商贸、危化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理清行业安全风险清单,逐点明确管控责任人员,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整改,实行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3.增强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立足“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决杜绝灾害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析研判2020年灾害形势,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积极争取县财政大力支持,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

4.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氛围。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2020年宣传培训重点,探索制定统一高效的宣传办法,利用新媒介、社区平台和广场大屏幕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大众应急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应急意识,共同参与应急应对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扬。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5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2.5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渠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532.5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72.55万元。

渠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基本支出472.55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1.26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比2019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主要项目是百安活动、汛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活动月、黄金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监管等,具体是:黄金周、汛期安全监管经费20万元;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活动月监管经费30万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监管经费10万元。

渠县应急管理局(本级)项目支出6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55.16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6.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应急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