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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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3个中队,1个办公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编制总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9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5人,其中在职25人,退休7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2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对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巡查和拆除。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34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4.44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财政拨款收入344.44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319.95万元增加24.49万元,主要有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经费标准由0.8万元变为1.2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319.95万元增加24.49万元,主要有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经费标准由0.8万元变为1.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89.67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65.18万元增加24.49万元,主要有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经费标准由0.8万元变为1.2万元。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54.77万元,主要项目是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等,具体是: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项目支出54.77万元;

    上述1个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54.77万元没有增加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1.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没有变化。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撰稿:范弋枫  审核:严川)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