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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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是负责环保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2、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渠县环境保护及生态规划。审核管辖权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及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污染防治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开展全县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会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及环境污染纠纷。

  1. 人员构成情况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编制总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XX人,其中在职63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2.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提高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树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

    2.强化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督察和“后督察”,该整改的必须按期整改到位,该关停的必须关停到位,未整改到位、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3.齐头并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继续推进工业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涉气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继续实施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压产限产。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务必确保建筑工地“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要求落实到位。严格管控时令性大气污染,加强汽车尾气整治和餐饮油烟治理。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严厉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继续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立、治”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重点实施流江河、涌兴河、中滩河、解放河等小流域综合整治,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巩固关闭成果。加快乡镇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确保考核断面、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和垃圾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实现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便、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4.加快推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2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争取尽快投运并发挥效益。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出路”。大力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成16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5.加强渠江生态保护修复。以改善渠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整治采砂作业,整顿规范采砂行为,全面清理沿江货运码头,加强码头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船舶废机油的规范处置,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码头。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切实治理沿江餐饮船舶污染,加强渠江流域内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切实维护渠江流域生态安全格局。

    6.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建设治污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持续开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巡查工作,密切跟踪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7.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环保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学习、运用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将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和环保标准融入每个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之中,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增强绿色发展意识。

    8.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以抓好党建为统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环保系统存在的“吃、拿、卡、要、报”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各类业务知识学习,增强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执法严明、服务为民、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3.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81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1.7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766.95万元增加44.82万元,主要有因是工资调整。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741.77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96.95万元增加44.82万元,增加部分为工资调整。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70万元主要项目是:6.5世界环境日宣传经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经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创建生态优美乡镇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经费。具体是:

    1、6.5世界环境日宣传经费,15万;

    2、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经费,10万;

    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10万;

    4、创建生态优美乡镇工作经费,10万;

    5、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0万;

    6、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经费,5万。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70万相比,并无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62.10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8.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签领导:吴志航 上传人: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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