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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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民政局(本级)编制总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78人,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89人,其中在职89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党建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年”活动,巩固深化“廉洁大教育、作风大整顿”活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低保、“赌博敛财”专项整治和利用土特产谋私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巩固发展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绘好一张“蓝图”。对接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高质量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殡葬、福利等专项规划,储备一批优质民政项目,分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盘子。
   3.抓实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控策略,严格岗位责任制,坚决防止发生聚焦性感染。关心关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用好用活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巩固脱贫攻坚。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扎实开展社会保障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脱贫不脱保”政策,兜底保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病重残“单人保”。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后续巩固机制,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
   5.发展福慈事业。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争建成1个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推进“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促进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及时规范公开慈善信息,提升社会公信力。规范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管好用好福彩公益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深化基层治理。推进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完善社区工作“两项清单”,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和村规民约,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构建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模式。积极申报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深化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7.抓好八项改革。持续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符合条件的被撤乡镇原政府驻地村改居;稳妥有序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对标撤县设市各项数据,加快撤县设市进程,逐项推动落实;抓好省级殡葬综合性试点改革,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促进精准救助、及时救助、高效救助;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争取引进社会资本改善现有敬老院服务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8.办好八件实事。落实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补差,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将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新增矽肺病人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做好事实孤儿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活动,全面落实有关惠民殡葬费用补贴减免政策,有序推进街路牌更新安装工作,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各项民政惠民惠农资金。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入预算39956.2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194.74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60.3万元。

1、渠县民政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9372.3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5560.3万元。  

2、渠县福利院(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0.3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渠县康复医院(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4.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4、渠县老年大学(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8.4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5、渠县殡管所(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29.2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渠县救助管理站(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01.206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比2019年预算收入1577.38万元增加38177.66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调整、人员调资及公业务费调标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373.8568万元:

1、渠县民政局(本级)基本支出849.54万元

2、渠县福利院(下属)基本支出97.39万元;

3、渠县康复医院(下属)基本支出98万元;

4、渠县老年大学(下属)基本支出38.46万元;

5、渠县殡管所(下属)基本支出129.26万元;

6、渠县救助管理站(下属)基本支出161.2068万元;

上述6个单位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577.38万元减少203.5232万元,减少部分为人员经费,比2019年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38582.39万元,主要项目是孤儿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具体是:

  1、渠县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38522.79万元;

2、渠县福利院(下属)项目支出3万元;

3、渠县康复医院(下属)项目支出6.6万元;

4、渠县老年大学(下属)项目支出10万元;

5、渠县殡管所(下属)项目支出0万元;

6、渠县救助管理站(下属)项目支出40万元;

上述6个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56.6万元增加38542.39万元,增加部分为孤儿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民生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比2019年增加的原因是孤儿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民生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40.36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渠县国有资产明细表
(房屋、构建筑物 、土地)

单位名称

房地产名称及地址

建造时间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账面价值

用途

备注

用地面积

房屋占地面积

原值

净值

渠县民政局

渠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1999-12-27

420



450812.4

450812.4

办公用房

其他单位在用

渠县民政局

原工会大厦

2010-07-01

450



1

1

办公用房


渠县民政局

渠县渠江镇营渠路

1996-04-23


1800


132000

132000

闲置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8522.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39372.33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9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机构改革,车辆移交;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与2019年2.2万元相比下降13%。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预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预算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8-1"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表

        表9-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四川省渠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