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射洪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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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射洪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川大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射洪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射洪高效养殖小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渠县清溪场镇射洪社区

项目投资:3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养殖规模总占地面积5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29877平方米,其中鸡舍面积28732平方米(11栋),生活办公用房340平方米,门卫、更衣室、消毒室277平方米,环保设施38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鸡120万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松有   15983333332

电子邮箱:625948176@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工业园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川大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1993453899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世外桃源广场B2219   

电子邮箱:6932754@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射洪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3)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HZx39gSXpmN2Km3PkL4Tw 提取码: u1xj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审签领导:赵武   上传人: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