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望江水务站2019年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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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渠县望江水务站是县水务局下属的独立核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数4人。

2.机构情况: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内设0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0个。

3.人员情况:编制数4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我站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立足民生搞配套,改善生态抓提高”的指导思想,以水利现代化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度水利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40.732万元,本年调整数42.22249万元。2018年收入、支出初预算数40.551万元,调整数为41.271万元。今年比去年增加是因为调资及目标奖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41.27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支出37万元。今年比去年增加是因为调资及目标奖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今年预、决算收入支出无差异。2019年预算数收入支出为42.22249万元,2019年决算数收入支出为42.22249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工资及福利支出400372.9元,占支出总额的94.82%。

(2)商品服务支出21852元,占支出总额的5.18%。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无公务接待、公务出国支出,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本年对单位的预算收入、支出本着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正常支出及机构正常的日常公用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收入结余结转。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无较大变化。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1.财务管理: 渠县望江水务站按照县财政局召开2019年决算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决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账务清理工作,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逐笔核实对帐,做到了应收应付,不漏不少,并及时扎帐结算。

2.组织决算: 渠县望江水务站组织了2019年决算专人负责,按照县财政局的决算工作会议要求,做到按时按质地完成决算工作。

3.决算编报:按照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具体规定,认真编制决算报表。

4.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全部审核合格。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望江水务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二)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公务待费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望江水务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事业管理职能、维持事业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9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