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川省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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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对城乡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监察。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立足本职、抓好各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法有序进行,是我队的主要工作职责。随着城市规划区的不断发展和利益的驱使为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和加强建设执法力度,设立了首问台、投诉中心和举报箱,并专人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抓好案件来源登记,及时汇报给大队并组织查证落实、依法打击。有些老旧的小区存在的问题题比较多,违法乱搭乱建的现象比较严重,以至于群众上下楼梯都很困难。为此,我们大队把人员进行了调整,分为了四个中队实行包干负责责任制,同时落实监查责任区域、责任到中队、与社区、国土形成联动预警机制,天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有效的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后果。对于重点难于解决的问题,领导主动上门做工作,来回反复做思想动员,及时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队员们不厌其烦的工作热情以及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最终赢得了预期的效果。由于我们工作抓得早,标准要求高,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小区的违法建设基本得到控制和整改到位。战高温斗酷暑,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冲锋陷阵、攻坚克难。队员们没有一个退缩天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有效的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后果。对于重点难于解决的问题,坚决拆除了一个又一个影响市容的违章搭建。大队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2、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显著

 结合我队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实行签到制度、重新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突出抓了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出工不出力、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的,严格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扣罚,单位内部存在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责任不明,自律不严以及效率不高等问题有了明显改观。完善了公务用车制度、干部去向公示、来信来访、财经管理、上班请销假、目标考核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全面系统的干部作风管理和监督机制,作风管理制度上墙,措施具体,管理全面,监督有力,评议务实。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和干部对工作的责任感。

    二、机构设置。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决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编制总数30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6人,其中在职26人。退休1人(2018年退休)已由社保局发放退休工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28.37万元、支出总计328.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5万元,减少1.8%。主要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2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万元,占83%;项目支出54.77万元,占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28.37万元、支出总计328.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5万元,减少1.8%。主要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上年减少6.15万元,减少1.8%。主要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82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2万元,占9.5%;医疗卫生支出15.51万元,占4.7%;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 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增加14.02万元,增长7.3%。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巡查范围增大,加大了对城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增加了这由方面的项目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开支。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临聘人工工资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保证发放工资和工作经费的到位,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9   年度)

部门名称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年度

主要

任务任务名称主要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总额财政拨款其他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是用于保障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51.17251.17251.17251.17

商品与服务费支出是用于保障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临聘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7.1177.1177.1177.11

对家庭与个人补助主要用于监察大队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补助0.0840.0840.0840.084

金额合计328.36328.36328.36328.36

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年度

总休

目标"年度总体目标"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编委下达编制30人,实际在职职工26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机关工勤人员19人)。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等股室。退休6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32人。

2019年主要工作:1.加强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检查,提高建设执法管理法制水平。

2.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3.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    1.每周必开展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检查,提高建设执法管理法制水平。

2.每天各中队巡查、大队领导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3.每月必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数量指标1.工资福利26个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按时发放100%

2、商品与服务费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支出,20个临聘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和拆除违章需要的机械租赁等费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资金到位100%

3.对家庭与个人补助14个职工的独生子费按时发放100%

质量指标1.保障工资的正常发放保障工资的正常发放=100% =100%

2.保障对县境内违章建设的巡查工作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保障对县境内违章建设的巡查工作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95%≥95%

3.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法,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法,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100% =100%

时效指标重点工作完成率重点工作完成率=100%=100%

成本指标1.工资福利251.17万元251.17万元

2.商品与服务支出77.11万元77.11万元

3.对家庭与个人补助0.084万元0.084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

指标对违法违章及时查处、拆除保护合法建设的利益。保护了合法建设的利益。

社会效益

指标日常巡查并宣传相关法律保护合法建设,城市减少乱搭乱建变得更加美丽,加大力度的打击违章建设并宣传相关法律使违章建设数量减少。保护合法建设,城市减少乱搭乱建变得更加美丽,加大力度的打击违章建设并宣传相关法律使违章建设数量减少。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效益,绿色发展符合环保要求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无污染

可持续影响

指标 1.执法巡查成为常态,减少违法违章形成永久永久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减少违法违章永久永久

满意度

指标满意度指标 1.上级部门满意度=100%=100%

2.受益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的满意度≥95%>95%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对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做到按时发放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 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77万元,执行数为5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的按时发放及合理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二是管理人才培养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9    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支出

项目名称临聘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54.7673万元 执行数:54.76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54.7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7673万元

其他资金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拆除违章需要的专业人员劳务费和机械租赁费按时发放每月临聘人员工资,专业拆除人员劳务费和机械租赁费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数量指标日常巡查各中队分片区每天

县城区巡查2次,每周下乡2到3次>98%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20人每月1880元。=100%

拆除违章建设32次=100%

质量指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要求=100%=100%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前2019年12月

前全部完成

成本指标活动开支54.767万元54.767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社会效益

指标通过宣传和日常巡查,查处、拆除违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工作目标>95%完成工作目标>95%

可持续影响

指标对城市样貌和建设市场有良好影响良好良好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

上级部门满意度≥95%>95%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4万元,比2018年减少9.16万元,减少率29%。主要原因是人平公业务费减少。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政府没有采购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没有车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分为一个办公室,四个中队。

(二)机构职能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人员概况  

单位人员编制30 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年初预算安排328.36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328.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全年支出32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5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2万元,占9.5%;医疗卫生支出15.51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5.7%。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保证发放工资和工作经费的到位,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目标完成。2019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0个,当年完成项目1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19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328.36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19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19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2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19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本单位有1项目预算,临聘人员工资

及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工作经费项目54.7673万元。严格执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并进行了绩效评价。

1.自评质量。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效评价得分100见下表。

       2020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指标分值实得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80分)预算编制(30分)目标制定1010

目标完成1010

编制准确1010

预算执行(30分)支出控制1010

动态调整1010

执行进度1010

完成结果(20分)预算完成1010

违规记录10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自评质量(4分)自评准确44

信息公开(8分)目标公开44

自评公开44

整改反映(8分)结果整改44

应用反馈44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19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

(2)应用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9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办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办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对法律法规、业务学习还有所不足。

四、 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对职工法律法规业务水平的学习。

附件2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关于临聘人员工资及拆违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保障人员工资及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经费。

(二) 项目实施措施

按时每月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并保障有拆除违法违章建设任务时的工作经费。

(三) 项目执行情况。

每月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到位,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工作经费拨付到位,保证了日常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 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54.7673万元,批复额54.7673万元,单位申报额54.7673万元。开支严格控制在54.7673万元内。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钱有计划,用钱有目的,用钱有制度,用钱有监管。

(二)证据收集方法。

严格做到项目预算收入有帐可查,项目开支有据可查。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节约开支,用最少的钱力争做最有效的事情。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预算指标和经费开支指标进行对照比较。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54.7673万元。

2.过程,按考勤按时发放工资,拆除违章建筑经费及时拨付

到位。

3.产出,费用开支54.7673万元。

4.效果,保障了渠县建设市场的秩序,对违法违章建设起到了震慑作用。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费用按时按规发放到位。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临聘人员工资及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2. 主要结论

临聘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拆违经费的及时到位,保障了正常的工作开展,维护了渠城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震慑的违法违章建筑的产生,提升了政府形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无。

(二)存在的问题

因今年来城区发展,拆迁较多,违法违章建设有所增加。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加大对城区的巡查,发现一起违法违章建设,及时查处,将违法违章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9年决算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