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定远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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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定远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相关要求,现对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定远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定远高效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渠县定远镇定远社区三组

建设单位: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389m2(约68.1亩),总建筑面积约29877m2其中建设90*13米双层高效平养鸡舍11栋,生活办公用房1277平方米,门卫及消毒、更衣室245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鸡粪暂存区、生物降解房、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鸡120万羽。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和选址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第4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国家鼓励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本项目已取得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725-03-03-491503FGQB-0344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渠县定远镇定远社区三组,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取得了项目用地地块使用权,用地合法。根据渠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本项目用地规划审查表,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达州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达州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合法,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较简单,周围有散居农户分布,无村民集中居住区,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西侧约120m处有一条现状沟渠,项目距离中滩河直线距离约4.9km。本项目场界北侧约130mG318国道,不涉及铁路、高速公路及省道。本项目距离定远镇乡镇建成区约520m另外,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四川巴河岩原鲤华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根据《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2023年)及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见附件),本项目所选地址不属于《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2023年)中的禁(限)养区。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选址较合理。

3、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项目西侧沟渠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要求。渠县中滩河观音溪断面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2018年渠县PM2.5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评价区域内NH3H2S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1h平均浓度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区域内声学环境质量基本良好。

4)地下水:项目区域地下水除总大肠菌群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域标准要求。

5)土壤:项目区内土壤各监测指标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4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鸡舍、鸡粪暂存区、污水处理站等产生恶臭气体,采取科学饲养、优化饲料、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换气等措施;鸡粪暂存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场界恶臭氨和硫化氢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排气筒排放标准和表1 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鸡舍粉尘通过采取及时清粪,定期带鸡喷雾消毒,加强鸡舍通风,在清粪系统尾端安装布罩和遮光墙过滤粉尘及鸡毛,鸡舍排风口处建设全封闭除尘间、进行喷淋降尘等粉尘治理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备用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作燃料,尾气经专用烟道排至15m 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外排。

本项目设定以鸡舍、鸡粪暂存区及污水处理站作为整体边界为起点,外延100m的范围划定为卫生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鸡舍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先进隔油池处理后、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地下水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严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造成污染物下渗到地下水中造成污染,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隔声、底座减振、源头降噪等常用的噪声防治设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鸡粪、鸡舍垫料及污水站污泥收集运至鸡粪暂存区,及时外运处置。病死鸡在生物降解房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料由生产商回收;医疗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之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管理,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故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渠县定远镇定远社区三组,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及《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2023年)要求,项目周边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总图布局合理,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otgdsbky3tJR3NYC1j_Kw 提取码: fzcv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YnuQcfoUut2g25SBP54hg 提取码: 4wkt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欧刚成  18380413922

电子邮箱:625948176@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