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涉农资金整合 加强巩固脱贫成效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次数:人次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渠县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思想,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7亿元,放大资金聚合效应,形成“多个渠道饮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一、资金整合,应整尽整

    2020年渠县财政局按照“应整尽整、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精准使用”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707.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536万元、市级资金13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831.25万元。在资金整合方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推进整合工作,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必要部分纳入整合范围。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同时不超范围整合。

    二、项目规划,因地制宜

    通过全面普查,结合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2020年目标计划,在脱贫攻坚项目库中优先选择涉及当年贫困人口脱贫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项目,着力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确保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缩小投入差距,坚持项目跟着需求走,因地制宜确定扶贫项目。

         三、创新机制,加强管理

    一是坚持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县级相关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并在项目实施的乡镇、村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内容、项目建设期限、项目责任人等。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杜绝白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支付行为。及时归档项目立项审批资料、项目实施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相关税务发票、项目竣工决算等资料。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监察委、县审计等监督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问责和追责力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出现挤占、挪用、骗取、私分资金和物资等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审签领导:王宽;撰稿人:马发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