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作者: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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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达州市渠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渠县河道第Ⅰ标段砂石开采项目 | 渠环审[2020]62号 |
2 | 渠县河道第Ⅱ标段砂石开采及装卸点项目 | 渠环审[202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