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多举措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来源:县教科局
发布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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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渠县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制度,关注过程,管控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合力护航全县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校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目标任务到人、责任分解到人,切实做到“人员、责任、岗位”三落实,严把食堂食品安全关。

    二是依法自主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所有学校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自主经营。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积极推行“厨师试餐、校长陪餐、学生评餐、教师同餐、家长监餐”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派人常驻“净菜”加工配送企业,对采购、加工、贮存、配送、运输等环节全程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增强应急管理与舆情应对能力。

    四是强化培训教育。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全覆盖培训,并组织专项考试。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了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暨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渠县职专、涌兴中学等14所学校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数据已接入县市场监管局智能化管理系统。同时,强化食堂分级管理,要求各校积极创建“B”级食堂,目前,“B”级及以上已覆盖71%的学校。

    六是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完善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督查问责机制等,协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常态督查。

    七是强化宣传力度。6月,在全县开展为期1月的学校食品安全“一起成长”未成年关爱、守护行动,规范整治学校及周边经营行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印发了《渠县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并将食品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组织开展“美好‘食’光”校园系列活动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讲座500余次,制作展板、组织街头宣传470余次,征文、绘画及短视频竞赛活动10余次。

    (核稿人:黄昌翠      上传人:邓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