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主体 | 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条件 | 法律依据 |
01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2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3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4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5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6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不相适应,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7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使用未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8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09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
10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
11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
12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
13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4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5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6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7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8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19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20 | 渠县卫生健康局 | 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
(审核:叶德国;上传: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