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卫生健康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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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不予处罚条件

法律依据

01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2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3

渠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4

渠县卫生健康局

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5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6

渠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7

渠县卫生健康局

使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8

渠县卫生健康局

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09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10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11

渠县卫生健康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12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

13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4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5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6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7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8

渠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19

渠县卫生健康局

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20

渠县卫生健康局

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

 (审核:叶德国;上传: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