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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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渠县自然资源局属行政单位,是负责国土资源、林业、规划和不动产登记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7个行政科室,执行机关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本报告含局机关及33个下属事业单位共34个单位,统一由渠县自然资源局机关独立会计核算。

  1. 、主要职责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组织和个人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方性法规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2.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3.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4. 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6. 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7. 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8.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9.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10. 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11. 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2. 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13.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4. 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24、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长江防护林指挥部办公室、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26、配合国家、省、市督察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

  15. 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总数481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396人,行政工勤编制数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65人,其中在职365人,离休0人,退休84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遗属补助人员9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

  16.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958.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58.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58.57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4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76万元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395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58.5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二)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3915.67万元增加:42.90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3958.57万元:

    1、渠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基本支出3826.32万元

     

    上述1(填单位个数)个单位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3772.42元增加:53.90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32.25万元,主要项目是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临聘人员工资、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天保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具体是:

      1、渠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项目支出132.25万元;其中:(1)自然资源专项工作经费63万元;(2)临聘人员工资13.25万元;(3)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专项经费20万元;(4)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9万元;(5)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9万元;(6)18万元。

     2、渠县自然资源局(下属)项目支出0万元;

      上述1(填单位个数)个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32.25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143.25万元减少1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无就填0个)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97.05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主管部门请分部门填写。)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6.6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6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