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本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2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1个和1个参公单位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责任。综合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城乡风貌打造;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总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55人,其中在职22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遗属4人。长期聘用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指导强化全县城乡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管理、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抓好城乡美化亮化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23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95.4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30.0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
2、12个下属单位(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065.3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属单位较多,列附表形式公开)。详细见下表:
预算收入(万元) | |
合计 | 2065.39 |
渠县房管局 | 366.65 |
渠县建筑质监站 | 141.89 |
渠县招标站 | 40.99 |
渠县环境建设管理站 | 195.41 |
渠县装饰装璜办 | 60.22 |
渠县文峰山文化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 82.05 |
渠县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所 | 194.2 |
园林所 | 251.45 |
马鞍山管理处 | 233.37 |
渠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 156.7 |
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 84.19 |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 | 258.27 |
(二)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3195.4万元减少800万元,主要有因是13个建设所分流到乡镇,导致预算经费大额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185.8万元:
1、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基本支出292.01万元.
2、12个下属单位基本支出1893.79万元;
基本支出(万元) | |
合计(万元) | 1893.79 |
渠县房管局 | 366.65 |
渠县建筑质监站 | 133.79 |
渠县招标站 | 40.99 |
渠县环境建设管理站 | 181.91 |
渠县装饰装璜办 | 60.22 |
渠县文峰山文化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 82.05 |
渠县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所 | 194.2 |
园林所 | 251.45 |
马鞍山管理处 | 100.17 |
渠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 156.7 |
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 67.39 |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 | 258.27 |
上述13个单位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966.6万元减少780.8万元,减少部分为13个建设所分流导致。
(二)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09.6万元,主要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具体是:
1、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项目支出38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渠县建设局 | 38 | |
城乡社区支出 | 38 |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8 | |
行政运行(城乡) | 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经费 | 20 |
行政运行(城乡) | 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 | 9 |
行政运行(城乡) | 生态滨江走廊建设工作经费 | 9 |
2、4个下属单位项目支出171.6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71.6 | |
渠县建筑质监站 | 8.1 | |
工程建设管理 | 网络监控运行费 | 8.1 |
渠县环境建设管理站 | 13.5 |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燃气行业监管 | 5.4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城市排水设施整治 | 8.1 |
马鞍山管理处 | 133.2 |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马鞍山生态园基础设施维护经费 | 90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马鞍山生态园清扫保洁经费 | 43.2 |
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 16.8 |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聘用人员工资经费 | 16.8 |
3、上述5个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228.8万元减少19.2万元,减少部分为消减低效无效支出,取消不必要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185.8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主管部门请分部门填写。)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