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是负责本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20个行政股室,下辖1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事业单位4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标准化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全县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法依授权做好反垄断调查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8)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市场监管局机关承担。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总数200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事业编制70人,工勤编制17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78人,其中在职192人,离休2人,退休184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1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真抓实干活经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加大企业走访调研力度,认真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有力有序稳市场。以“春雷行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等为抓手,以农贸市场、超市、药械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切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是常抓不懈提质量。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县”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全面提升“五大质量”,促进全县质量水平总体提升;积极培育政府质量奖企业,树立质量标杆;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开展质量管理帮扶,切实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四是尽职尽责保安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的安全责任机制;认真做好“两类公司”处置、涉军维稳等工作,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切实确保安全稳定。
五是正风肃纪强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十个严禁”》,建设一支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入预算284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47.3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345.8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渠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财政拨款收入217.1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渠县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84.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3129.23万元减少28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下属单位人员退休以及调出人员增多。
1、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2573.08万元减少227.25万元,人员退休以及调出人员增多。
2、渠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234.48万元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工资正常晋升。
3、渠县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321.67万元减少37.3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辞职人员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748.18万元:
1、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基本支出2269.33万元。
2、渠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下属)基本支出217.18万元。
3、渠县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下属)基本支出261.67万元。
上述3个单位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984.22万元减少267.42万元,减少部分为人员经费减少,比2020年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增多。
(二)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30.5万元,主要项目是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食品药品及保化安全监管、计量检定测试校准,具体是:
1、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项目支出76.5万元;
2、渠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单位(下属)项目支出0万元;
3、渠县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单位(下属)项目支出54万元;
上述3个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减少14.5万元,减少部分为项目经费按财政要求压缩10%,比2020年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经费按财政要求压缩1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无就填0个)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45.27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6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