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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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卫生健康局是负责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4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70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计生规划编制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3.负责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
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医改领导小组、县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
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卫生健康局编制总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4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93人,其中在职45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预算,保证收支平衡,保证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不拖欠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

    2.将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保障民生,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1年渠县卫生健康局收入预算1007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95.086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77.7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比2020年预算收入12317.1544万元减少2244.3144万元,主要有因是在2021年的专项项目预算中,未将2020年纳入预算的村卫生室基药和定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四个项目未纳入年初综合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1年渠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预算598.0882万元。

    (二)2021年渠县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预算9474.74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598.088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0年预算金额一致,无增减变化。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渠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渠县卫生健康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