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8〕46号)、《达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渠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施策,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加快实现渠县“三个定位”、争当助推达州“创副”排头兵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教师队伍保障、办学基础条件保障、高中大班额化解、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四项达标提升攻坚工程,配套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高中教学组织管理、生涯规划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中考高考改革衔接等配套改革措施,以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基本需要。到2025年,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入全市前茅、全省中上游水平。
三、攻坚任务
(一)教师队伍保障工程。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县域统筹等措施,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人员补充力度,创新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补足配齐相应师资,全县普通高中师生比基本达到1:12.5的国家标准。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确保选课走班教学有序推进。强化教师培训,大力实施高中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切实提升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教室能够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充分考虑学校和学生长远发展需要,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校实际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全面发展需求。强力推进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含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办学条件达标。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普通高中学校计算机配备达到教学、考试需求。
(三)高中大班额化解工程。严格按学校办学条件和选课走班要求确定招生人数,从高中一年级起,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切实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建立完善大校额、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加强调整控制,制定具体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步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到2021年前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2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四)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执行“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的规定,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建立标准化考点日常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标准化考点的数量、“五大系统”等设施设备适应考试要求。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功能,配齐工作力量,稳定工作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足额保障普通高中学校的公用经费,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高考改革、课程改革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高中学校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评,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深化高中课程改革。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要求做好国家规定课程开设、选修课程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严格落实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师资培训、教研工作和学校条件保障等具体要求。引进国内、省内优质学校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在线教育,实行深度合作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三)改革高中教学组织管理。推动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突破传统行政班单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举的教学管理模式。引导学校立足自身办学传统形成办学特色,满足学生差异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修订高中教育质量考核方案,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作用,强化教学质量监测评估。
(四)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定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生涯规划课程开发,有序开展生涯规划教育,提高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配备、培养和培训工作,大力培养一批专兼职生涯规划教师。完善生涯规划教师序列,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供通道。强化考生报考指导,深入研究分析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对学生在选择报考方式、专业、院校方面的影响,科学引导学生选课、选专业,在考生学得好、考得好的基础上,实现志愿填得好、专业录得好。
(五)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公开透明,保证真实客观。加强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增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六)推进中高考改革衔接。实施全县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和学完即考。完善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实现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机衔接。完善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和自主招生机制,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畅通中职、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教育的衔接发展渠道。积极开展普职融通改革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教科局、县发改局、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招考办、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经信局、县规划编制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教科局要牵头制定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县委编办要积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编制中心、县住建局要确保教育规划用地和已有校点布局规划的落实。县人社局要支持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保障等工作。县招考办要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建设。县财政局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二)细化工作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学校逐校制定改革方案,实现“一校一策”,把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具体明确到责任人,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解决,确保问题各个击破,工作有力推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每季度将全县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情况报告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对相关部门推进高考综合基础保障条件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突出问题要严肃问责。
附件:渠县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渠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附件
渠县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 措 施 | 责任单位 |
教师队伍保障工程
| 1.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人员补充力度,配齐相应师资,普通高中生师比基本达到1:12.5的国家标准; 2.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 3.强化教师培训,大力实施高中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切实提升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 县教科局(牵头)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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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
| 1.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教室能够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 2.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校实际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 3.强力推进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办学条件达标; 4.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普通高中学校计算机配备达到教学、考试需求(新增总量不少于1650台)。 | 县教科局(牵头)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划编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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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大班额化解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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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高中一年级起,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 2.切实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3.建立完善大校额、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加强调整控制,制定具体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步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到2021年前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2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 县教科局(牵头)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规划编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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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 | 1.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完成新建标准化考点。建立标准化考点日常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标准化考点的数量、“五大系统”等设施设备适应考试要求。 2.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功能,配齐工作力量,稳定工作队伍。 |
县教科局(牵头)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县保密局 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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