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征补局关于2021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公告
来源:县征补局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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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渠县人民政府2021年房屋征收计划的安排,将提前入选一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入评估备选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报名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

(二)具有国家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资产评估或价格评估资质(含三级以上)三者中一项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且注册土地估价师、房地产评估师不少于3名,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三)在历年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业绩优良优先考虑。

二、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请有意参与本次入库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于公告期内到渠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报名。报名时需携带:

(一)备选库申请表;

   (二)评估机构介绍、执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

  (三)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执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3份以上做过的整套评估业绩报告; 

  (七)近三年的信用记录;

  (八)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九)提交材料时请附联系人名片一张,以便于相互联系。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3月 26日至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2.递交资料地点: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渠县万兴广场原老政务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4.报名联系电话:0818-7101567    联系人:邓焱(拟稿:邓焱,审稿:颜军)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