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四举措”抓实统计法治工作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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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渠县统计局立足实际,精准聚焦,从普法学法、统计监督、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着手,努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以依法统计为出发点,抓实统计普法学法。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加强对《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再学习,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普法。

    二是以数据质量为落脚点,抓实统计法治监督。制定检查核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限、责任和要求,保障全年检查核查工作有序展开。通过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核查工作相结合开展统计监督,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三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基准点,抓实统计业务基础。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统计业务培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如实收集、整理、上报统计数据。

    四是以行风建设为着眼点,抓实法治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崇尚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者的从业之德的统计理念,始终恪守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职业操守。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检查、案例讲解等方式,不断提高检查核查人员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调查业务,能够适应依法行政需要的新时期统计法治队伍。(审核:李跃   撰稿:唐惠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