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渠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渠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x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渠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具体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54号;联系电话:0818-72079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渠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树形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指定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2.规范公开程序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中心,坚持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3.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络政务服务,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着力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退耕还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在传统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及板报等基础上,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自然资源事业。
截至12月31日,2020年通过“中国·渠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6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25条、预算决算类信息30条、公告公示及其他信息261条,办理县委书记信箱2件、县长信箱16件、公众咨询2件,均已按时回复办结;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16 | -991 | 20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9 | +17 | 3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 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渠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难以界定,特别是对个别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性尺度难以把握;三是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动态性强,加之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还不够及时性。
(二)2020年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在全系统营造政务公开、透明、阳光的良好办公氛围,切实提升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配备,组织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做好三公经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出让、执法监察、惠民政策、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阳光高效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3.进一步加强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内部督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严格奖惩机制,切实把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渠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