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琅琊镇
发布日期: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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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琅琊镇财政所收支管理,包括镇财政所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参与镇开展农民“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百姓安居、基础设施、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履行镇国有资产管理和镇政府债务管理,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三个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2、经济持续增长,人民不断富裕。2018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224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24元,比2016年增长17%。

            3、民生基础更加夯实,人民幸福指数逐步提高。

            4、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备,百姓关切有了新的希望。全镇现有镇级卫生院1处,村级合作医疗站9个,从业医疗人员110人,基本上能满足山区群众小病就地、就近治疗需求,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26898人,参合率100%。

            5、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

            6、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多元经济初步形成。全镇建规模化养殖场24处(其中跑山鸡2处、山羊3处、生猪17处、牛2处)全镇每年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9300人左右,年创劳务收入29453万元以上,整治山坪塘3口,打水井60口,整治水渠2500米,硬化农村道路26公里。

            二、机构设置

            琅琊镇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琅琊镇财政所本年收入合计149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62.万元,占100%。

            2018年琅琊镇财政所本年支出合计14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47万元,占44%;项目支出836.15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三、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8.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47万元,占44%;项目支出836.15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8.6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76万元、支出减少170.76万元,收入减少11.39%、支出减少11.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及职工人员变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170.76万元,下降11.3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退休,项目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37万元,占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82万元,占25%;医疗卫生支出85.13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33.3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649.6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4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1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18年决算数为9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11.42万元,完成预算100%,老年福利(项)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5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1.71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6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9万元。

            16、2018年其他农林水支出1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1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94.67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26.79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3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检查下(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1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接待上级检查等用餐费等共计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城乡环境、便民中心、村服务群众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城乡环境”、“便民中心”、“村服务群众”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党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琅琊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2.“住读、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琅琊镇住读、脱贫攻坚有效开展。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城乡环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琅琊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便民中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琅琊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年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5.“村服务群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确保琅琊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具体为:

             

项目名称

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3

执行数: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万元)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琅琊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琅琊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12次

12次

 指标2: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6次

6次

质量指标

按乡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确保了琅琊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时效指标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及时完成琅琊镇镇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琅琊镇党建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

 指标1:办公费1.5万元

1.5万元

 指标2:印刷费1.5万元

1.5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党建效益

按时完党建工作任务,成本控制不突破3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党建工作顺利推进

琅琊镇党政办公室加强了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党建机关满意度

≧98%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琅琊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琅琊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琅琊镇聘用环境保洁人员

29人

29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定时完成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任务

琅琊镇整体环境随时随地环保、干净、整洁。

琅琊镇整体环境随时随地环保、干净、整洁。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2万元

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劳务费

25万元

2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购置费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30万元。

成本控制不突破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机关满意度

≧98%

≧98%

             

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住读、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19

执行数: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万元)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琅琊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琅琊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琅琊镇应住读人员36人。

全员住读36人




质量指标

按乡镇住读、扶贫攻坚方案、职责要求实施。

琅琊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了扶贫攻坚任务。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项目任务

琅琊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




成本指标

 指标1:办公费

5万元


 指标2:印刷费.购置费

6万元


住读生活费用

8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19万元。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住读、扶贫攻坚任务,成本控制在19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推动住读、扶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琅琊镇党委、政府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证了住读、扶贫攻坚项目落到实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扶贫机关满意度

≧98%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7%


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万元)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琅琊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琅琊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

5次以上

质量指标

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琅琊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琅琊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时效指标

确保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农民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

成本指标

 指标1:办公费

3万元

 指标2:印刷费

2万元

 指标3:差旅费

1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6万元。

成本控制不突破6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得到群众好评。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得到群众好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

≧98%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7%

             

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

50

执行数: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万元)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保障了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琅琊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村(社区)聘请代办员。

9人/村(社区)

























 指标2:村(社区)聘请保洁员。

60人/村(社区)

























 指标3:村(社区)聘请治安联防员。

13人/村(社区)

























质量指标

按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实施

琅琊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

琅琊镇整体安全、民生和谐、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





























成本指标

 指标1:办公费

9万元

























 指标2:印刷费

4万元

























 指标3:劳务费

37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效益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任务,成本控制没有突破5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推动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顺利推进

及时揭示了问题,加强了村(社区)管理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确保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加了社会效益达千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服务群众机关满意度

≧97%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8%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琅琊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党建”、“住读扶贫”、“城乡环境”、“便民中心”、“村服务群众”等5个项目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琅琊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06万元,比2017年减少4.2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琅琊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琅琊镇固定资产为216.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1.1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5.332万元。

            琅琊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含西路军红军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老年福利(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负面的支出。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琅琊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琅琊镇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

            琅琊镇财政所收支管理,包括镇财政所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参与镇镇开展农民“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履行镇国有资产管理和镇政府债务管理,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8年12月琅琊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数40个,实有在职人员4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琅琊镇财政所本年收入合计1498.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琅琊镇财政所本年支出合计1498.6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琅琊镇2018年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琅琊镇社会稳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2018年,在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琅琊镇政府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特别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优抚等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琅琊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琅琊镇财政所总体自评良好。

            (二)存在问题。

            琅琊镇有9个村社区,业务量非常大,工作人员少,上级布置的工作完成质量一般,按照预算口径,一些经费预算有些不够。

            (三)改进建议。

            1、希上级增加一定数量在职职工,提高工作效率。2、在公用经费预算里增加一定数额。

            附件2

            渠县琅琊镇部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8年琅琊镇年初预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30万元、住读扶贫攻坚专项经费19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50万元,乡镇党建专项经费3万元,县财政局已批复。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琅琊镇全体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2.住读扶贫攻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琅琊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了扶贫攻坚任务。确保琅琊镇住读、扶贫攻坚有效开展。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城乡环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琅琊镇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4.“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琅琊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全镇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确保了琅琊镇党建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5.“村服务群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确保琅琊镇镇9个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住读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9万元、城乡环境经费30万元、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住读扶贫攻坚专项经费19万元、城乡环境经费30万元、乡镇党建专项经费3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50万元。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实际投资完成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住读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9万元、城乡环境经费30万元、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50万元,完成率为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8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