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镇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临巴镇
发布日期:2019-09-23
浏览次数:人次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推进扶贫工作,倒逼各村(社区)把脱贫攻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每月的帮扶管理严格实行月报制,定时向帮扶部门和帮扶人通报情况,督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农技员、农信员和帮扶人到岗到位;对脱贫攻坚软件资料实时更新、国省两网系统数据修改校正,户情村情镇情多次摸底排查,达到“多渠道多信息合一”,确保数据信息准确,为国省市县检查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已完成140户335人易地扶贫搬迁、54户危房改造主体工程建设,累计脱贫218户607人。

2,环境保护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镇环治办、规建办、畜牧站等各职能部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抓好龙潭镇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镇面貌。

3,扫黑除恶工作:镇党委重拳整治“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强力推进 “平安龙潭”建设,在全镇9个村利用“雪亮工程”安装电子眼、健全完善村(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镇3895户农户进行“智慧门牌”编码录入,成立治安巡逻队9支昼夜巡逻,全面监控严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萌发一起、铲除一起、惩治一批、平安一方。

4,安全维稳工作:制订应急预案,细化演练流程,购置应急设备,组建应急队伍,常态化开展交通道路安全督导检查、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8次,定期排查地质灾害点监测点48余次,大安全隐患排查70次,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推进大接访群众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包重点信访村化解,定期摸排信访线索、建立问题化解销号台账,妥善处置人和村等问题,确保了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和县各种重大会议、庆典活动辖区群众无进京、进省、到市、到县上访集访案例。

二、机构设置

龙潭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龙潭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龙潭镇党政机关

2.龙潭镇财政所

3.龙潭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龙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总计1,055.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2.3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支出增加,扶贫项目及业务工作大幅增加;支出总计1,082.2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9.28万元,下降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5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8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18万元,占42.89%;项目支出618.04万元,占57.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5.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2.3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支出增加,扶贫项目及业务工作大幅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2.2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9.28万元,下降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129.28万元,下降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26万元,占26.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40万元,占0.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53万元,占19.92%;医疗卫生支出(类)36.90万元,占3.41%;农林水支出(类)491.53万元,占45.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5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类)21.60万元,占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在镇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62万元;

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以上各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以上各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以上各项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90万元、津贴补贴79.11万元、奖金7.03万元、绩效工资1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0万元、生活补助1.91万元、救济费44.28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21.60万元、其他职工福利支出0.52万元。

  公用经费13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3万元、印刷费9.23万元、水费1.56万元、电费7.81万元、邮电费3.33万元、差旅费22.52万元、维修(护)费42.53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8.60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其他交通费15.7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占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3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及行政管理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动。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扶贫攻坚接待0.9万元,行政管理接待0.2万元,服务群众接待0.4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没有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没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没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没有。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龙潭镇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龙潭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支出664.6171万元,主要是完成本级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龙潭镇社会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全年完成整体绩效目标支出664.6171万元,控制在预算以内,完成了目标计划。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支出控制在预算以内,完成了目标计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贫困村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村各(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龙潭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及时揭示问题,促进镇党委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社区党支部基层设施不够好,党建经费预算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村社区代办员、保洁员、治安联防员思想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不够好。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3.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文星村18年脱贫农户31户96人、易地搬迁搬迁贫困28户83人,危房改造68户,保障文星村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极个别贫困户居住环境差,脱贫成果需要巩固。下一步改进措施:改善个别贫困户的居住环境,提高脱贫水平。

4.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除文星村外的8个村、社区按时完成脱贫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龙潭镇整体2018年脱贫摘帽。

5.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龙潭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

执行数: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村各(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完成了按照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村各(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

5次/村(社区)

5次/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2: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3次/村(社区)

3次/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按镇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龙潭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保障了龙潭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任务

保证龙潭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了龙潭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党建机关满意度

≧98%

≧98%

满意度指标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7%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龙潭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

执行数: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完成了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村(社区)聘请代办员。

1人/村(社区)

1人/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2:村(社区)聘请保洁员。

3人/村(社区)

3人/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3:村(社区)聘请治安联防员。

2人/村(社区)

2人/村(社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按安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实施

确保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确保了龙潭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

保障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

保障了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服务群众机关满意度

≧95%

≧96%

满意度指标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贫困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龙潭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

执行数:

2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中-财政拨款:

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完成了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派驻文星村扶贫第一书记

1名

1名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2:完成文星村18年脱贫攻坚任务

文星村18年脱贫农户16户45人、易地搬迁搬迁贫困26户57人,危房改造34户。

完成了文星村18年脱贫农户16户45人、易地搬迁搬迁贫困26户57人,危房改造34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按贫困村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文星村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保障了文星村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及时的完成文星村脱贫任务。

保障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保障了龙潭镇文星村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扶贫机关满意度

≧94%

≧96%

满意度指标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1%

≧9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龙潭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

执行数: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除文星村外的6个村、社区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完成了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除文星村外的6个村、社区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派驻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

8名

8名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2:完成除文星村外的6个村、社区18年脱贫攻坚任务

非贫困村18年脱贫农户202户562人、易地搬迁搬迁贫困户114户278人,危房改造24户。  

完成非贫困村18年脱贫农户202户562人、易地搬迁搬迁贫困户114户278人,危房改造24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按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8个非贫困村、社区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保障了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8个非贫困村、社区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及时的完成非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脱贫任务。

保障龙潭镇8个非贫困村、社区第一书记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保障了龙潭镇8个非贫困村、社区第一书记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扶贫机关满意度

≧94%

≧94%

满意度指标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1%

≧9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安全维稳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龙潭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完成了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聘请龙潭镇治安联防人员

27人

27人

项目完成指标

 指标2:对聘请龙潭镇治安联防人员业务培训

1-3次

1-3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按安全维稳工作职责要求实施

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保障了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不定时的完成信访、安全维稳工作项目任务

保障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保障了龙潭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信访、安全维稳机关满意度

≧93%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2%

≧94%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龙潭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龙潭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对“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贫困村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龙潭镇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龙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97万元,比2017年增加19.64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调整工资及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龙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没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潭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龙潭镇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龙潭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

(二)机构职能: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申报内容对年终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估考核。

(三)人员概况:镇党委书记丁旭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廖春佳为副组长,龙潭镇纪委书记宋筱容、镇人大主席赵刚、镇纪委委员候军建、财政所长苏鳌为成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整体绩效预算664.6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61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整体绩效实际支出664.6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76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60万元,村民委员会、党支部补助及社会保障经费143.5248万元,项目经费188.7269万元。

三、龙潭镇政府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龙潭镇政府绩效目标制定按规定合理、目标任务前面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严格、预算动态调整及时、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执行结果与规划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达到预期目标、没有违规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龙潭镇政府自评质量好、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合法、评价结果好,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及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龙潭镇政府2018年整体绩效严格按照年初编制的目标有序开展,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及时运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执行结果与规划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整体目标实施好,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部分村社区党支部基层设施不够好,党建经费预算偏低。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个别村社区代办员、保洁员、治安联防员思想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不够好。

(三)改进建议。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附件2

2018年龙潭镇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龙潭镇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丁旭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廖春佳为副组长,龙潭镇纪委书记宋筱容、镇人大主席赵刚、镇纪委委员候军建、财政所长苏鳌为成员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申报内容对年终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估考核。

项目年初选点准确、经费预算合理,按时按质按量进行项目实施。

评估小组年终评价指标以年初制定指标为标准、采取实地查看项目实施,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财务审查资金使用等评价方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认真的、科学的进行了评估。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通过评估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认真的、科学的进行评估,龙潭镇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审查结果是基础数据表数据齐全准确,项目实施效果好,相应部门及群众满意度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龙潭镇村社区服务群众、村级党建、贫困村工作对14个项目,是龙潭镇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是紧盯“高质量摘帽”的年度目标,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凝心聚力抢抓先机、沉着应对挑战、全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富民产业培育进程,统筹做好稳增长、提质量、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迫切需要必不可少的,项目炒作性好,实施效果好,社会各界及群众满意度高,有效的提升了龙潭镇人民的幸福指数,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龙潭镇2018年14个项目、实施质量好、按时完成了目标任务、成本控制在年初预算188.7269万元以内,项目经济效益好、项目有效的提升了龙潭镇人民的幸福指数社会效益好、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环境干净整洁生态效益好、扶贫攻坚顺利完成脱贫摘帽,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可持续效益好、全民共享改革红利公平性好、用有限的资金完成项目绩效资金使用效率高、项目惠及各方受益群体,群众满意度高。

一、 存在主要问题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部分村社区党支部基层设施不够好,党建经费预算偏低。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个别村社区代办员、保洁员、治安联防员思想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不够好。

二、 相关措施建议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龙潭镇2018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