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义和乡人民政府是负责本机关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政府机关、财政所、计生办和5个行政村,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义和乡人民政府编制总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在职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7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5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乡镇财政预算是公共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乡镇政府部门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具有完整性、预测性、统一性等特征,通过财政预算可以直观的掌握政府部门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财政预算管理则是指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与手段的总和,是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合理地计划政府财政资源的使用;二是对政府财政资源进行组织与分配;三是协调与监督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34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8.3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1、渠县义和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48.3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336.67万元增加11.71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调资和城乡环治经费增加引起的。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36.26万元:
1、义和乡人民政府(本级)基本支出236.26万元
义和乡人民政府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35.55万元增加0.71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比2018年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末人平调资300元引起的。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12.12万元,主要项目脱贫攻坚,环治经费,扫黑除恶,服务群众,村党建等,具体是:
1、义和乡本级有:安全生产监督经费3万元,乡党建经费3万元,便民中心服务经费5万元,城乡环境治理经费20万元,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5万元,两代会工作经费5.12万元,乡住读,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8万元,关公委经费3.5万元,(禁毒、维稳、扫黑除恶)工作经费5万元,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6万元,村服务群众工作经费25万元,村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
义和乡政府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01.12万元增加11万元,增加部分为城乡环治经费,比2018年增加的原因是加大环境投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付于行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无就填0个)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73.2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义和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主管部门请分部门填写。)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2.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