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厅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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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民政厅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2021年第5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民政厅



    民政厅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省民政系统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和协同性,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新时代四川民政事业发展“573”总体思路,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四川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青年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做实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在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中锤炼初心、担当使命。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大部署项目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扎实履行民政部门在开启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历史使命。

    3.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接力讲党课,接续新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党旗添光彩”党支部创先争优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参加“颂歌献给党”歌咏活动和“讴歌百年辉煌、奋进崭新征程”征文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爱党爱国情操,增强发展信心,提升思想境界。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巩固民政兜底保障成果。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现有兜底保障政策不变,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推动各地设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和建立救助服务站(点)。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

    5.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图谱。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分类分层、城乡统筹、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修订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规程。推动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适度扩面,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构建“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做好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持续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6.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水平。开展民政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开展终期评估和经验总结推广。巩固拓展低保领域专项治理成果。优化“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推进办理无纸化、档案电子化、数据可视化。加快推进全省联网的跨区域信息核对平台建设。推动“天府救助通”接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卡通”平台,实现救助申请到资金发放闭环管理。

    三、加快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

    7.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城市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建设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20个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30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加快养老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加强智慧养老社区和智慧养老院建设。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实施“1+3+3+N”养老服务共建共享工程。推动出台养老服务领域金融支持政策,研究破解特困供养金使用绩效问题。

    8.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以需定供打造一批老年食堂、老年教育点等特色服务网点。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探索时间银行、养老服务顾问模式。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实施“百千万养老骨干人才工程”,加强各级实训基地建设,分类制定养老服务行业培训大纲和教材。

    9.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制定“1+N”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企业资质和服务能力评价制度,制定完善养老服务系列标准。持续实施“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社工服务点。持续开展孝老敬老爱老系列活动,开展“优秀养老机构”“优秀养老类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等评比,营造更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10.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推进《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指导市、县两级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进阵地建设、服务功能转型升级。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县争创活动,加强儿童(未保)工作培训。

    11.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童之助、童之护、童之家、童之行、童之爱”五大系列项目,全面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精准保障。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提升孤儿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水平。推进儿童收养登记改革,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三十条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2.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完成全省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实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行动”。指导凉山州全面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社区建制调整优化和村民小组调整优化工作。

    13.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指导村(社区)参照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及时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开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完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加强村级民事代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等制度。

    14.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创建评选一批基层治理示范县、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制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完成100个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省级补助项目。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及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工作。制定“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支持建设20个智慧社区。持续实施“彝路相伴”三年行动计划,扩面推动实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牵手伴行”行动计划。

    六、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5.标准化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创建,落实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6.精细化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工作深度调研,推动出台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完善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市级全覆盖。围绕“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培育孵化社会组织,研制贯彻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的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查工作,促进公益捐赠事业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规范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促进“四个作用”发挥。

    17.法治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丰富拓展监督渠道和监管方式,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效运行。巩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推进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本地化运用。实施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示范工程,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建设养老、儿童等领域专业社会组织行业标准。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七、扎实做好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

    18.统筹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印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1+24+1”工作方案,筹备召开“后半篇”文章推进会、培训会和现场会,建立两项改革成效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巡回指导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谋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19.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审慎稳妥实施撤县设市和撤县(市)设区。指导凉山州普格县等7个脱贫摘帽县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出台《四川省镇设立标准》和《四川省街道设立标准》。编印《2020年四川省行政区划简册》《四川省行政区划简册(2002—2020)》及五大经济区和成都都市圈政务工作用图。

    20.做好地名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慎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和传承。

    21.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组织完成四川省与陕西省、四川省与青海省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指导各地开展市(州)间3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推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及时化解边界纠纷隐患和妥善处理边界纠纷。

    八、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能力水平

    22.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持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适时启动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完成两补信息系统与“一卡通”平台对接,实现对补贴对象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实施“福康工程”“索玛花开”等项目,不断提升和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加强南充、遂宁等地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探索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新机制。

    23.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继续实施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推进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建设,招引更多知名辅具企业落户园区。推进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市场化改革发展。研究制定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配置补贴办法。制定《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标准》。举办四川首届康复辅具博览会,促进四川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4.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优化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强化殡葬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责。加强殡葬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大力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倡导文明办丧、节俭治丧和绿色祭祀新风尚。

    25.加强婚姻规范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四川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推进“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加强全省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策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建设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总结推广成都在公园内设置婚姻登记机关的经验做法。

    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6.推动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四川慈善力量应急响应制度,开展第三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天府慈善月”“四川慈善大讲堂”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热情。继续推进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探索建设基层慈善服务体系。启动重点慈善领域四川慈善品牌项目培育工程。指导开展“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加大对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和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监管力度,强化慈善公信力建设,构建慈善工作管理闭环。

    27.创新开展社会工作。按照“三年试点示范、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的建设思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1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筹备成立四川天府社会工作学院,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万人培养工程,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28.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指引志愿服务活动。学习贯彻《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监督管理。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推动修订《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

    29.促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化管理,做好开奖监督、即开票销毁监督等工作,保持四川福彩安全运行、稳步发展。

    十一、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30.科学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1+3+4”规划体系,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社区、残疾人3个省政府专项规划,以及殡葬、社工、儿童、社区社会组织4个专业领域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政领域合作,扎实抓好《推动成渝地区民政合作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加快开展,促进各领域合作取得成效。

    31.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立足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定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计划,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协调推进民政地方性立法工作,推动出台《四川省养老机构条例》,扎实做好街道办事处、志愿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地名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推进《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药物管理基本规范》等标准制定。

    32.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运维工作。推动民政领域信息系统“一张网”建设,促进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加强民政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应用,着力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

    33.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用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参与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完善民政领域“跨省通办”“川渝通办”事项清单。

    34.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全力有序推进公文处理、会务活动办理、电子政务、保密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信息报送、值班备勤、政务督查、政务调研、绩效管理等工作。加强反奸防谍教育,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年度重点工作调研和厅重大课题研究,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提出对策思路。制定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闭环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十二、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35.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总结提炼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加强工作调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确保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零病例、无感染。进一步筑牢社区防控阵地,引导社会力量更加广泛参与防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36.抓好民政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细致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冬春火灾防控活动,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修订《四川省民政厅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舆情。

    37.提升民政应急能力。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区动员、社会力量“五社”应急保障体系,规范全省民政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健全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健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突能力。

    十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8.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领导保证。

    39.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的制度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领域管控,确保全省民政系统不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40.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民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农村低保、殡葬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民政政策、资金、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管理。统筹抓好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堵塞政策和监管漏洞,一体推进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1.持续加强民政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力度,注重在基层一线、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中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等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上传人:刘旭                                        分管领导: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