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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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财税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审计机关应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监管,将审计工作贯穿于财政资金使用的各环节,督促各单位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贡献审计力量。

一是预算编制阶段考量审计建议。重点关注财政预算草案、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情况,是否做实做细预算绩效管理。审查预算项目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等。并结合以往审计成果,对于存在重大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的项目提出减少资金或取消项目的建议意见。

二是预算执行阶段强化审计监督。在年度项目审计实施中,把绩效管理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审查。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督部门协同联动,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尤其是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中,持续跟进项目进展、拨款进度及绩效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建议暂缓或停止拨款,对造成资金闲置,资源损失浪费的项目督促整改。

三是预算成果阶段加大问责追责。将相关工作标准与财政绩效事后管理作对比分析,揭示各单位未按政策规定进行绩效自评,未结合实际落实政策要求,未达成预期绩效目标等情况,审计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对不按期整改和不按规定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到专人,问责到项目。将绩效评价情况作为下一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督促被审计单位树立习惯性、常态化的预算绩效管理思维,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供稿:王原明 雷江南   审核:李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