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河长制办公室稳抓“三个重点”全面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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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是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县委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渠县河长制办公室稳抓“三个重点”,全面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

一是以制度为根据,使河长制工作能有规可依。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部署,我县于9月7日更新了《渠县河长巡河制度(试行)》。新的制度要求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指导我县的县、乡、村级河长巡河工作;明确了巡河的方式、频次、参加人员及内容;明确了巡河记录、问题处置的方式方法;明确了巡河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有了制度,各责任单位权责更加明晰,各监管部门督导更加到位,河长制工作就可以有规可依向前推进。

二是以河长为核心,使河长制工作能稳步开展。按照《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渠河领〔2021〕6号)文件要求,我县调整了县级河长并要求对所涉流域河湖的管理和保护负组织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既管河流又管流域。各乡镇也对辖区内各流域明确了乡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所有河流的河长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化平台和公示牌进行公示。在新的公示牌除明确了各级河长外,还注明了河流名称、河流信息、河长职责、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并印有中国水利、四川河湖、达州及渠县河长制二维码以加强宣传。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使河长制工作能长效保证。县、乡、村级河长巡河记录,县水务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察暗访,以及群众监督反映的问题,我县河长制办公室历来高度重视,并对问题进行分类,在第一时间进行查访工作,核实问题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河长制工作职责,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问题事项提示单。会同相关单位调查、解决问题。以这些问题为导向,追根溯源,切实解决河湖管理和环保有关问题,确保河长制工作长效开展。

(渠县水务局   供稿人:陈秋霖     审核领导: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