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以工代赈办是负责本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2)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3)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和县级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
(4)负责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申报、下达、实施、检查、监督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5)负责并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立项目库,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6)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研究拟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政策。制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验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以工代赈办编制总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在职14人,离休0人,退休1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136.4355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负责全县以代赈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认定工作。安排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宣传.规划工作。安排负责编制全县综合性规划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发放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156.4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4355万元。
(1)渠县以工代赈办财政拨款收入156.4355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81.43万元增加75.0055万元,主要有因是增加了新调入人员支出。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36.4355万元:
1、渠县以工代赈办基本支出136.4355万元
上述1个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61.43元增加75.0055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等。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0元,主要项目是用于安排负责全县以代赈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认定工作。安排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宣传.规划工作。安排负责编制全县综合性规划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发放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等,具体是:
1、渠县以工代赈办项目支出20元;
上述1个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36.4355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以工代赈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56.4355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名词解释有的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