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渠县政法委2020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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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四川省渠县政法委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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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严肃执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促进社会治安综治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抢抓“融入双城圈、建好示范区”战略机遇,坚持以“六个渠县之治”为引领(树牢渠县之志、梳理渠县之自、推进渠县之治、明确渠县之止、发挥渠县之智、建立渠县之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渠县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重大风险确保社会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平安渠县、法治渠县、善治渠县”建设,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思想,从严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四项”制度。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了“党员干警承诺”、争创“四个一流”、打造“最强党支部”、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等系列党建活动,抓好了基层政法党组织建设。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作为政法机关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引导政法基层支部管好阵地、把好导向、建强队伍,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合力。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平台,有计划、分层次抓好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学用结合上当好示范。三是积极弘扬先进典型。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参与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政法干警,推荐14个先进集体、31个先进个人、13个先进党组织、34名优秀党员。积极配合县文明办组织开展的 “最美逆行者”评选宣传活动,推荐报送14名政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辅警、网格员)参评,拍摄选送“微党课”作品4件。强化脱贫攻坚举措,落实“一帮一、一帮多”帮扶形式,巩固脱贫成效。

(二)坚持政治站位、担当担责,打赢安全稳定“保卫战”。一是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政法各部门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5类法治专项工作组,最大限度调动政法资源力量开展疫情防控;积极开展“防疫情、保平安”综合巡逻防控行动,组建巡逻小组42个,广泛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信息核查、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困难帮扶等工作。疫情期间,共出动巡防力量2.3万余人次,开展了“地毯式”摸排,累计落地核查涉疫人员信息2.3余条,推送重点人员信息0.35万人。渠县网格员用脚底板织就疫情“防护网”的故事被推送至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报道。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共处置涉疫情警情3500起,破涉疫刑事案件5起。印发《渠县政法系统服务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促进发展的工作方案》,助推经济社会迅速恢复发展。二是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涉恐、涉暴、涉疆、涉邪等重点群体开展摸排调查、化解处置、依法打击、管控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教育转化邪教人员31人,解脱5人;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反间谍法》和“防范邪教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5次,共排查出432件涉稳矛盾,并对67件突出不稳定因素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对在库的168名重点人员,实行“红橙黄”分级管理,落实稳控专班;持续启动“四日制度”畅通情报,“四级联动”包案化解,“四项专班”劝返管控,“四个督导”压实责任。截至目前,日报告300余期,发布40期预警信息,稳定风险分析研判4次。圆满完成疫情防控期间、“两会”、“6.4”、“7.22”、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实现“六不发生”目标;完成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调研等安保维稳60余次。严格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成了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40余个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三是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坚持“案件不破、专班不撤、人员不散”,集中精力、集中兵力,啃下“骨头案”、拔掉“钉子案”,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战。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涉黑涉恶九大类刑事案件立案149件,刑事拘留288人,批准逮捕 256人。共审理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集团,2件团伙,其中,周廷字35人恶势力集团案件是全市涉黑案件中唯一未上诉案件,办理效果较好。

(三)坚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打造社会治理“新品牌”。一是建好治理中心,打造渠县样板。着力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印发《加强渠县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规范化建设  推进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高质量打造县级社会治理中心,投资1200余万元,规划7000平方米业务用房,整合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平台,纪检、政法、民政、人社等23个部门派员入驻,消费、医患、交通事故等纠纷调委会和公证、保险等第三方社会力量进驻,实现信访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双中心”融合运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社会治理中心互设综合服务窗口(第二办公区),根据工作需要,双方互派工作人员常驻;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一体运行,做到“最多跑一次”和“最多跑一地”深度融合。

二是完善化解体系,做好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渠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深入推进诉访源头治理实施方案》,通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大量纠纷隐患被消化在萌芽阶段。着力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抓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做实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立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积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797 件、成功化解 6580件,调处成功率 96.8%。三是淬炼精英队伍,优化网格服务。全面改革渠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拟成立渠县祥安信息网络服务公司,推进网格管理市场化发展。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改革、旧城改造等县情实际,优化调整网格配置,按照“城区网格划小、农村网格做大”的原则将全县重新为划分611个网格,规范网格员招考流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职网格员36名。与组织部联合开展“支部建在小区上、党员干部当楼长、网格服务保平安、减负提能化民怨、大事小事都满意”活动,推行“楼栋长”制度,网格服务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印发《渠县网格优化调整方案》,明确乡镇(街道)为一级网格,村(社区)为二级网格,居民小组、小区楼栋为三级网格,吸纳辖区党员干部、楼栋长、物业服务人员等为义务网格员,逐步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问题导向、逗硬考核,提升平安建设“满意度”。一是从严考核重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认可作为工作导向,县委将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全县十大重点工作,县委督查室每月通报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逆排名”情况,县委分管领导对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参照全省平安建设调查测评模式,每月通过“7212340、7812340”专门电话对全县乡镇(街道)居民开展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县平安办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月点对点反馈至乡镇(街道)、部门,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科技赋能强支撑。强化“大数据治理”理念,依托县综治中心,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累计投入1.8亿元,推动天网、雪亮、慧眼“三大工程”全覆盖、大升级、深融合,加快实现全县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数据融通,第一时间汇集社情、警情、案情、舆情数据,打造调度指挥、预测预警、全域研判、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实现“一屏观城乡”“一网管全域”。三是平安创建夯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8类特殊人群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创新平安渠县“365”标准工作法,做实平安渠县建设的细胞工程,深入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活动,今年有100余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县级“六无”平安村(社区)。今年7月,圆满承办全市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二期现场推进会。

(五)坚持完善机制、健全体制,实现政法队伍“规范化”。一是完善基层体制。抢抓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并在重点镇(街道)设立社会治理办公室,一般乡镇设立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综治中心牌子),目前全县37个乡镇(街道)人员、机构已基本配齐;积极推进村(社区)配备治保主任,探索试行治保主任、网格员、辅警、人民调解员“一肩挑”;印发《渠县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政法工作效能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技术手段瓶颈,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二是理顺运行机制。对标《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细化出台《渠县乡镇(街道)政法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理顺基层政法单位职能职责;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清单化”标明了请示和报告的主体、具体事项等内容;健全述职制度,建立县委政法委委员向县委政法委述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向乡镇党(工)委和县委政法委述职的“双述职”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管理,组织37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县党校和市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委员培训班。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印发《渠县政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素质大提升、为民服务大提升、履职能力大提升、专业水平大提升、廉政作风大提升“五大行动”;顺利接受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反馈的三个方面涉及10大类22项整改任务进行了全方位整改。

二、机构设置

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编制及机构: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3名,下设县社会治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执法督查股、政治处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97.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4万元,增长3.221%。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9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38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9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3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101.75万元,占17.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7.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4万元,增长3.221%。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64万元,增长3.221%。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02元,占69.81%;无教育支出(类);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8万元,占5.45%;卫生健康支出20.05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25.98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7.38,完成预算130.8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417.02万元,完成预算109.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部门业务增加及雪亮工程逐步验收。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3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5.98万元,完成预算1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53.33%。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领导来渠调研、指导渠县政法委相关业务工作开展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渠县政法委《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经审核通过,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18]6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申报预算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131.48万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用政法宣传专项经费开展了多渠道、多角度、深层次的政法工作宣传工作,并及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见义勇为”“国家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稳定”等1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见义勇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2)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力度。

(3)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有效的化解基层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5)铁路护路联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广大群众铁路交通和爱路护路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见义勇为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年度目标二:

年度目标三:

年度目标四:

年度目标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见义勇为慰问

每年1-2次

调查核实县内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

根据见义勇为事件发生情况确定次数

质量指标

确定慰问的见义勇为人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慰问家庭生产生活困难、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

申报的见义勇为人员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报全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报

时效指标

及时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疑似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1周内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1个月内向县政府申报,3个月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颁发荣誉证书

成本指标

奖励资金、慰问资金

5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筑牢群众基础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见义勇为人员和群众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

年度目标二:

年度目标三:

年度目标四:

年度目标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国安安全宣传活动

1-2次

收集上报国安信息和配合办案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要求,收集上报信息,协助配合办案。

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

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案(事)件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筑牢工作根基

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局面。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2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 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年度目标二:

年度目标三:

年度目标四:

年度目标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

认真落实 “清单制+责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90年代大中专毕业等特殊敏感集中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全省部分地区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推进会议

1次  

加强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督查督导

自1月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系列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多次部署维稳信访安全工作,多次研判涉稳情报信息,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并细化措施将维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维稳任务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2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社会平安满意度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全力推动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在以后较长时间内信访维稳“不冒泡”、“不添乱”、“不发酵”、“不反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 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

年度目标二:

年度目标三:

年度目标四:

年度目标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认真落实月例会制度

每月1次,全年共12次   全年2-3次   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不上交、不激化,维护我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    况督查督办

全年2-3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不上交、不激化,维护我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质量指标

按照渠委办发〔2017〕102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全面完成相关工作        

时效指标

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相关工作,发扬渠县特色

为上级提供可供借鉴复制推广的有益经验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通过矛盾纠纷不断摸排化解,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减少司法资源的无效浪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联防政治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政法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0.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一:

年度目标二:

年度目标三:

年度目标四:

年度目标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1-2次  

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3-4次  

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导

5-6次  

质量指标

根据综治委、护路办文件精神全面完成铁路护路相关工作任务。

维护铁路治安稳定,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不断提升全县铁路护路工作水平。  

时效指标

完成铁路护路工作检查督导

每两月完成一次  

完成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上半年、年末  

成本指标

经费投入

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  

生态效益指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在护路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夯实物防技防人防基础,提高铁路护路联防水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上级部门满意度

≥95%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见义勇为项目、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义勇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维护社会稳定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机构职能:根据中共渠县县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协助中共渠县县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乡镇综治、维稳及大调解的工作;完成中共渠县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及机构: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治理中心、县法学会。

编制及机构: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3名,下设县社会治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执法督查股、政治处等。

(三)2020年新招录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当年主要事业成效。

1.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2.不断加大涉法涉诉案件专项整治,联动处理积案、难案;

3.综合治理不断深入推进。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逐步有序推开;综治巡逻队、反恐辅警、社区辅警切实担负起为渠城保驾护航重责;

4.综合分析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明显;

5.县国安办积极配合市国安局成功破获多起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收入456.7252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40.654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97.38万元,其原因是发放政法人员津贴经费、新招录工作人员,2020年基本工资调标增加以及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雪亮工程工作经费等。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597.38万元,支出597.38万元,上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

(2)差异原因分析。决算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8.64万元,增长3.221%,其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年未无结余结转资金。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有11个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面实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应该转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扣款及其他应付未付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应付未付。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所负的债务是本年扣个人扣款及其他应付未付资金,由于时间关系尚未转入相关帐户,但资金都在单位的流动资产中,负债都是暂时性的,不存在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相关要求我委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对单位财务收支按相关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对各种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详实的编制和填报。

(二)本单位财务和决算在单位范围内是公开透明的。

 

 

 

 

 

 

 

 

 

 

 

 

 

 

 

 

附件2

 

见义勇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县财政每年预算了见义勇为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见义勇为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5万元,批复额5万元,单位申报额5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20年见义勇为工作。开展见义勇为慰问1-2次;及时申报见义勇为人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见义勇为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见义勇为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见义勇为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见义勇为项目的奖励资金、慰问资金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见义勇为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见义勇为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县财政每年预算了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20万元,批复额20万元,单位申报额2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2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组织情报信息会商研判;组织全省相关工作现场会;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维护社会稳定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20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维护社会稳定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的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渠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中国共产党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