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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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司法衔接工作。

3.负责拟定城市容貌管理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容貌秩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户外广告、招店牌设置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环境卫生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及受纳处置的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省、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密切相关,且纳入城市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7.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行使下列权力: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场监督反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规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以上行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命令权;

(10)行使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8.负责组织全县相关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相关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受理相关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和部门移送的案件查处工作。

10.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职能转变。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我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县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强力治脏、集中治乱、逐步治差、疏导结合、管罚并重、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以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为实现打造最干净、最规范、最文明、最美丽的生态滨江县城目标,切实认真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主义事业成效。2020年我局集中开展噪声、垃圾、油烟专项执法整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认真开展“五治”工程、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紧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升年行动、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厉打击两违建设。围绕业务工作抓党建、认真开展“学讨研”,狠抓“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卫生健康、年鉴、群团、统战、双拥、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内部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负责内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印章和车辆管理;牵头负责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对下属各单位的目标考核。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参与县委、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负责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与改革,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制教育、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管理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承办本系统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参与城市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方案审查。

(三)执法监督股。负责省市县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安排部署、决定决议和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实施县政府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跨区域和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城市临时性文艺演出场所的管理;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检查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机制;负责处理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工作。

(四)市容环卫事业管理股。负责编制城市容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垃圾处理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智慧城管”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意见;负责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相关的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

(五)党建办(人事股)。负责党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职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组织指导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财务装备股。负责局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制服、标志的集中采购和配备、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财税、价格政策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落实;负责组织局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各项收费及支出、票证、财务档案、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40.12万元、支出440.1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8.48万元,下降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未包括临聘人员经费。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4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12万元,占88.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占11.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4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12万元,占88.64%;项目支出50万元,占11.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8.48万元,下降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未包括临聘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28.48万元,下降57.5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未包括临聘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1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6.16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21.17万元,占5.43%;城乡社区支出305.58万元,占78.32%;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为2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决算为30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利(类)防汛(款)农林水(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比2019年多支4.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行政执法多,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6万元,增长47.05%。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12万元,比2019年减少528.48万元,下降57.53%(或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未包括临聘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行政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执法工作经费”、“清扫保洁突击迎检”、“弥补抽调人员、协管员、驾驶员公业务费不足”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执法工作经费”、“清扫保洁突击迎检”、“弥补抽调人员、协管员、驾驶员公业务费不足”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2)“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3)“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

(4)“弥补抽调人员、协管员、驾驶员公业务费不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部门工作的顺利实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弥补抽调人员、协管员、驾驶员公业务费不足”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弥补抽调人员、协管员、驾驶员公业务费不足”项目》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为保障本单位的正常运转支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以及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和中转站环卫车的维护。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卫生健康、年鉴、群团、统战、双拥、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内部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负责内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印章和车辆管理;牵头负责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对下属各单位的目标考核。

2.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参与县委、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负责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与改革,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制教育、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管理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承办本系统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参与城市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方案审查。

3.执法监督股。负责省市县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安排部署、决定决议和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实施县政府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跨区域和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城市临时性文艺演出场所的管理;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检查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机制;负责处理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工作。

4.市容环卫事业管理股。负责编制城市容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垃圾处理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智慧城管”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意见;负责处理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相关的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

5.党建办(人事股)。负责党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职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组织指导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财务装备股。负责局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制服、标志的集中采购和配备、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财税、价格政策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落实;负责组织局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各项收费及支出、票证、财务档案、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司法衔接工作。

3.负责拟定城市容貌管理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容貌秩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户外广告、招店牌设置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方面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城市环境卫生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及受纳处置的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省、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密切相关,且纳入城市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7.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行使下列权力: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场监督反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规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以上行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命令权;

(10)行使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8.负责组织全县相关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相关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受理相关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和部门移送的案件查处工作。

10.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职能转变。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我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强力治脏、集中治乱、逐步治差、疏导结合、管罚并重、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以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为实现打造最干净、最规范、最文明、最美丽的生态滨江县城目标,切实认真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主义事业成效。2020年我局集中开展噪声、垃圾、油烟专项执法整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认真开展“五治”工程、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紧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升年行动、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厉打击两违建设。围绕业务工作抓党建、认真开展“学讨研”,狠抓“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安排440.12万元,追加预算0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440.1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全年支出44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12万元,占88.64%;项目支出50万元,占11.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

(2)目标完成。2020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4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4个,当年完成项目4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0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440.12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0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0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4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用于当年支付。

(2)违规记录。2020年,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详见下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万元)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数

执行数

年度主要任务

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

按照组织统一规划部署,做好城市管理引导工作,为城市建设的工作人员提供各类后勤保障,促进渠县城市形象加快提升。

32

32

0 

0

弥补执法车辆燃修费不足

按照县上和城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规范使用执法车辆燃修费资金,保障执法车正常执法运行。

18

18

0

0

清扫保洁突击迎检

进行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展示市容整治、管理有序、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20

20

0

0

执法工作经费

责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设施户外广告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

10

10

0

0

金额合计

80

80

0

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证城市管理有序进行

维护了城市的美丽形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13分)

车辆运行

保障车辆能够正常行驶,每辆车出勤率95%以上

7

6

原因:车辆出故障时,需要花时间修理。

改进措施:让司机注意,爱惜车辆。

执法工作

保障执法工作合法合规,迅捷高效

6

6


质量指标(13分)

市容整治

市容整治、管理有序、环境优雅、文明和谐

6

6


合法合规执法

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法律文书

7

7


时效指标(12分)

执法时效

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6

6


巡逻时效

全年365天不间断巡逻执法

6

6


成本指标(12分)

执法工作

10

3

3


清扫保洁

20

3

3


公业务费不足

32

3

3


燃修费不足

18

3

3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提高执法效率

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保障渠县城市管理有序进行,规范社会秩序

提升渠县城市形象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10分)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注重涉及环保方面政策的落实

10

9

原因:整体上控制较好,但还是有环境污染的案件产生。

措施:加强宣传,引导。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流程

创造干净整洁城市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群众满意度

≧95%

10

10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8 分。总分总部分

注:1.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0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

(2)应用反馈。

根据反馈意见,绩效目标制定恰当,按计划预算严格执行 。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0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2020年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方面:我单位因一次性退休补贴及2020年工资清算而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均能按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对业务的学习还有所不足。 

(三)改进建议

   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附件2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扫保洁突击迎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渠委发〔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清扫保洁突击迎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笔资金经我局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并向县财政申报,得到渠财预〔2020〕5

号文件《渠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同意。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组织统一规划部署,需要进行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展示市容整治、管理有序、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保障,促进渠县城市形象加快提升。2020年县财政安排我局清扫保洁突击迎检专项资金为20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 确定绩效自评工作人员,制订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2. 收集基础资料;

3. 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及分析;

4. 评价人员打分;

5. 形成评价结论;

6. 自评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笔资金经我局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并向县财政申报,得到渠财预〔2020〕5号文件《渠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同意。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全部用于清扫保洁突击迎检所产生的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2月, 本项目所有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 本项目所有计划资金全部使用,共计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综执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了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部门账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及专项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图片.png

 (二)项目管理情况。

1. 成立日常巡查管理组和机械作业管理组,制定了其管理职责。日常巡查管理组下设管理组长和管理员,机械作业组下设汽车队队长。分别制定了管理组长、管理员和队长的职责。管理组长、管理员和队长按规定的职责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 对渠城环境卫生直接操作的清洁员、驾驶员、垃圾周转站管理操作员、公厕管理员和收费人员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具体工作任务是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创建市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奠定基础。

3. 对环卫车辆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增强节约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二个层面,具体是:

1. 渠城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督察。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督察组,根据督察方法对全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行处罚。与各清洁公司签定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 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本项目监管的主管部门,对渠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经过2020年的项目实施,目标任务已完成情况。一是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上,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证完成质量,二是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等方面保证了城区内卫生、干净、整洁。资金使用效率100%,未超出预算,受益群体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过对渠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使渠城干净整洁改变了人居环境。因此本项目可操作性强、可控制性强而具有普适性,故而极具实践推广价值,具有重要的范式意义,本项目可持续开展下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得到了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人民群众三方面的满意,其满意率≧90%。

(二)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2、目标管理指标不够完全。

(三)相关建议。

建议今后制定更完善的内控制度。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渠委发〔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笔资金经我局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并向县财政申报,得到渠财预〔2020〕5

号文件《渠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同意。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执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责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设施户外广告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执法保障,促进渠县城市形象加快提升。2020年县财政安排我局执法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为10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笔申报的项目资金将全部按照申报目标的实际内容进行支出,专款专用。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该笔项目资金10万元已申报使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了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2020年度县综执局完满完成执法任务,一是整治车辆乱象。共处理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5938余起,对处罚车辆也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通过引导,绝大多数车辆行驶遵章守规,停车入库进位,车辆乱象基本解决;二是加强秩序管理。累计规范违规占道经营1426件,治理油烟排放不规范15件,拆除户外广告170余处,整治“牛皮癣”小广告11570余处。同时,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原则,适度开放地摊经济,在13条街道(路段)规划4类摊区215个摊位,批准在万兴广场、地旺广场、东昇广场设立扶贫农产品体验店,通过加强管理服务,经营秩序规范有序;三是加强扬尘治理。全年排查受理扬尘污染案17件,对这17件污染案逐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督促指导完善整改。依法立案调查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在途中抛洒、滴漏和城区内车辆运输建渣、垃圾违规乱倒及市政道路违规开挖、工地违章施工等扬尘污染案件共7起;四是提升卫生质量。在主要街道、广场清扫面积超过432.9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75%,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量约750吨/日,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强维护管理,维修环卫设施39处,建设和修复垃圾中转设施6座,升级改造公厕3座,所有公厕标示标牌明显。新采购安装了100个垃圾桶,渗滤液处理老站升级改造完成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五是加强噪声治理。我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城区歌厅、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摸排,对位于城区噪声源敏感区域的71家娱乐场所登记造册并每日巡查。常规监测滨河路21家小酒吧边界噪音,要求经营者晚上22点降低音量、22:30后全部关闭音量,该路段群众投诉为零,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普罗浩斯”等歌厅、酒吧噪声扰民120起,对48家娱乐场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47家完成整改并签订不再噪声扰民承诺书。整治规范超分贝户外娱乐活动35次,约谈组织者5次。二是加强巡查,严控夜间施工。针对我县城区33个在建工地,我局坚持对在建工地的夜间动态巡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举报夜间施工8次。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3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主要结论

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加快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进程,解决了日常执法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推动执法工作。提升了政府形象和渠县城市形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变更、拆借、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明确产出效益,未细化分解出明确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设计不够明确。市民对城管多年来不文明执法行为的不满,造成对执法的不理解,导致受益对象满意度一般。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正面宣传,加大对公众的正面引导,增强公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及自我完善意识。

2.改进举措

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规范填写《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绩效内容,细化绩效指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行政能力。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弥补执法车燃修费不足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渠委发〔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弥补执法车燃修费不足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笔资金经我局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并向县财政申报,得到渠财预〔2020〕5

号文件《渠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同意。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组织统一规划部署,需要多辆执法车全天在辖区内不断执法巡逻,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保障,促进渠县城市形象加快提升。2020年县财政安排我局弥补执法车燃修费不足经费专项资金为18万元。因今年公车改革,原执法车辆需要租赁,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租赁费、保险费、燃修费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笔申报的项目资金将全部按照申报目标的实际内容进行支出,专款专用。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计划全部用于弥补8辆执法车燃修费等。2020年,该笔项目资金18万元已全部下部门预算并申报使用,该项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综执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了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帐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及专项核算。项目支出按项目开展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无现金支出。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2020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车完满完成任务,持续引导车辆和百姓遵从从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保障渠县城市管理有序进行,规范社会秩序,提升了渠城城市形象。项目资金预算保障了县城管局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弥补执法车燃修费不足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4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主要结论

弥补执法车燃修费不足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执法车全年的正常运行,解决了执法车燃修费的不足,进一步推动执法车日常巡逻等任务及时有效的完成,提升了渠县城市形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的相关管理办法,了解预算绩效的重要性,对单位项目资金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培训,确保绩效自评能够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车普遍老化,每日运行时间长,造成了执法车辆油耗及维修费较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逐步用新的执法车辆替换老旧的执法车辆。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渠委发〔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笔资金经我局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并向县财政申报,得到渠财预〔2020〕5号文件《渠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同意。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日常工作经费,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后勤保障,促进渠县城市形象加快提升。2020年县财政安排我局该项专项资金为32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笔申报的项目资金将全部按照申报目标的实际内容进行支出,专款专用。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8年度该笔项目资金32万元已全部下部门预算,已申报使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综执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了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帐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及专项核算。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2020年度该笔项目资金32万元已申报使用,较好的支撑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运行支出,弥补了庞大的临聘人员、执法人员、抽调人员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6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主要结论

弥补协管员、驾驶员、抽调执法队员公业务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运行,加快城市管理工作的进程,解决了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的缺失,进一步推动工作的开展。提升了政府形象及渠县城市形象。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XLS2020年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