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岩峰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岩峰镇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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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镇政府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既“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三农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发展主题,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摘帽”主攻方向,紧扣镇域“四大目标”和以“生财、聚财、理财、管财”这个核心,以加强干部职工“讲政治、做表率、讲正气、比贡献”的职业道德教育为根本,强收入管理,合理控制支出,强化财务管理.特别是2020年我镇10个村社区,其中:4个社区,6个村。

二、机构设置

渠县岩峰镇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渠县岩峰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岩峰镇党政办公室,2、岩峰镇党建办公室,3、岩峰镇财政所,4、岩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5、岩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岩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7、岩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8、岩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岩峰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0、岩峰镇便民服务中心为,11、岩峰镇农民工设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分别是2104.75万元、2104.75万元总计420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是1399.22万元、1399.22万元总计2759.44万各增加705.53万元、705.53万元,收支分别增长33.52%、33.52%。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口镇合并后人员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和社会保障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1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9.75万元,占9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占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0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7万元,占68.69%;项目支出659.05万元,占3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8.44万元。各增加705.53万元,增长50.42%。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口镇合并后人员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和社会保障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104.75万元的98.8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22万元,增加680.53万元,增长48.63%。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口镇合并后人员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和社会保障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95万元,占29.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83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45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148.2万元,占7.14%;城乡社区(类)支出50万元,占2.4%;农林水(类)支出712.22万元,占34.35%;交通运输(类)支出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79.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9.42万元 ,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类)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9.5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类) 广播(项)1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恤(项)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支出(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21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4.9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9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98.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1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1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合乡增加工作检查经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7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会议和上级检查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万元。比2019年支出0万元增加25万元,主要是防疫资金增加了的。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岩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42万元,比2019年145.83万元增加253.59万元,增长173.89%。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岩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0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乡镇(街道办)住读、扶贫工作经费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中转站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乡镇(街道办)两代会及工作经费项目 ;纪检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项目;乡镇(街道办)基层人防工作经费项目;村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非贫困工作经费项目;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乡镇(街道办)党建工作经费项目;乡镇(街道办)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本部门自行组织了1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圆满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住读、扶贫工作项目经费””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1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2)乡镇住读、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乡镇住读、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改善住读条件,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扶贫攻坚任务。

(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中转站等环境保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乡村公共区域、农村聚居点、公路沿线、农户房前屋后、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农村人居环境、农户院落环境、场镇容貌秩序等方面的治理。全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畅通”的城乡环境。

(4)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两代会的顺利召开。确保参会人员补贴发放

(5)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机制体制,强化监督效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确保党风、政风的大转变保障纪检工作开展。

(6)村党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有庆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确保全镇全体村、社区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各村、社区党风党纪不断改善。

(7)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全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8)村服务群众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维护了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各类为民服务活动,便民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维护维修。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通畅、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9)非贫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了非贫困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巩固非贫困村各项脱贫工作成果。

(10)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贫困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巩固贫困村各项脱贫工作成果。

(11)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吨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面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稳控措施全面落实,形成维稳队伍、联防联动机制,扎实做好信访、息访、回访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信访、安全维稳等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12)乡镇党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党建工作做出成效。确保全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全镇党风党纪不断改善。

(13)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增强弱势群体的幸福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城乡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6.00

6.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

6

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2:2、确保服务人员报酬支付。
目标3:3、保障办公正常。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服务人员报酬支付。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办公正常。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聘请工作人员数

≥4人

4人

9


质量指标(10)

工作人员到位率

100%

100%

9


时效指标(10)

办理群众需求事项

及时

及时

9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6万元

6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办事及时、便捷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为当地群众办实事效果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90%

90%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4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乡镇住读、扶贫攻坚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0

40.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0

40

4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2:2、提高住读人员待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扶贫攻坚任务。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2完成情况:提高住读人员待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扶贫攻坚任务。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住读人员数量

25人

25人

5


扶贫村个数

2个

2个

5


质量指标(10)

扶贫对象的覆盖率

100%

100%

5


住读人员到位率

100%

100%

4


时效指标(10)

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时限

1-12月

1-12月

5


住读人员工作激情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4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40万元

40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扶贫攻坚工作的认可率

≥98%

≧98%

5


对住读工作的认可率

≥95%

≧95%

4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扶贫政策的影响效率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95%

≧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0年度)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年度资金总额40.040.0040.0010100.0010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0.04040─ ─上年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0.0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目标1:1、全力做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   目标2:2、确保辖区整洁卫生,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目标3:目标4:目标5:目标1完成情况:全力做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辖区整洁卫生,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目标3完成情况:目标4完成情况: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产出指标(50分)数量指标(10)聘请环境保洁人员人数9人9人5 每年垃圾清运次数≥12次 ≥12次 4 质量指标(10)环境卫生达标率≥95% ≥95%9 时效指标(10)垃圾处理率及时及时9 成本指标(10)经费投入≤40万元 40万元10 效益指标(40分)社会效益指标(10)本辖区受益村民覆盖率100% 100%9 生态效益指标(10)改造人居生活、生产环境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增强9 满意度指标(10分)满意度指标(1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 ≥90%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3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乡镇两代会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6

5.6

5.6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6

5.6

5.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两代会的顺利召开  
目标2:确保参会人员补贴发放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两代会的顺利召开。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参会人员补贴发放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参加两代会的人数

≥160人

≥160人

10


质量指标(10)

两会代代表到会率

≥95%

≥95%

10


时效指标(10)

会议补助资金足额发放效率

及时

及时

10


成本指标(10)

参会人员补助标准

100元/人.天

100元/人.天

10


效益指标(40分)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群众对方针、政策的了解

有效

有效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参会人员满意度

≥95%

≥95%

5


上级政府的满意度

≥95%

≥95%

4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8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纪检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0

3.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完善机制体制,强化监督效果。   
目标2: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确保党风、政风的大转变。
目标3:3、保障纪检工作开展。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完善机制体制,强化监督效果
目标2完成情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展,确保党风、政风的大转变。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纪检工作开展。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相关会议次数

≥10次

≥10次

5


调研次数

≥6次

≥6次

4


质量指标(10)

立案案件办结率

≥90%

≥90%

5


问题线索处置率

≥95%

≥95%

4


时效指标(10)

案件办理时限

≤1月

≤1月

9


成本指标(10)

办案经费投入

≤3万元

3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减少辖区案件发生率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营造廉洁勤政氛围

长效

长效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0

45.00

45.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5.0

45

4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确保各村(社区)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标2: 2、促进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确保各村(社区)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标2完成情况:促进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次数

≥12次/村(社区)

≥12次/村(社区)

5


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次数

≥3次/村(社区)

≥3次/村(社区)

4


质量指标(10)

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提升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9


时效指标(10)

活动开展完成时限

1-12月

1-12月

10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每村≤3万元

45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明显

明显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党员干部受益率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参会人员满意度

≧93%

≧93%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0

3.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完成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目标2:2、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目标2完成情况: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次数

≥6次

≥6次

9


质量指标(10)

安全生产隐患下降率

≥50%

≥50%

9


时效指标(10)

到达发生安全隐患地时限

≤1小时

≤1小时

9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3万元

3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消除安全隐患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辖区内村民的安全意识

增强

增强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90%

≧90%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4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

90.00

90.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0

90

9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保障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  
目标2: 2、确保一些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维护。
目标3: 3、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4: 4、确保各村(社区)道路畅通、环境干净整洁。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一些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维护。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4完成情况:确保各村(社区)道路畅通、环境干净整洁。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聘请管理员人数

15个

15个

10


质量指标(10)

 聘请人员的办事效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

 群众需求事项的办理时限

及时

及时

9


成本指标(10)

服务群众经费成本

每村≤5万元,每社区≤10万元

90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解决群众办事不出村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为广大群众提供需求保障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非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

4.50

4.5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5

4.5

4.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保障非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 2、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非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非贫困村个数

9个

9个

10


质量指标(10)

任务完成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

驻村工作人员工作激情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工作成效影响时间

≥1年

≥1年

4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0.5万元/村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解决驻村人员现实困难效果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6.00

6.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

6

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 2、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贫困村个数

3个

3个

10


质量指标(10)

任务完成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

驻村工作人员工作激情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5


工作成效影响时间

≥1年

≥1年

4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2万元/村.年

6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作成效影响时间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解决驻村人员现实困难效果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困难群众满意度

≧95%

≧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0

10.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

1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目标2: 2、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扫黑除恶涉及村(社区)个数

10个

10个

10


质量指标(10)

禁毒、扫黑除恶案件处理率

100%

100%

9


时效指标(10)

案件处理时限

及时

及时

9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10万元

10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减少犯罪活动发生率

明显下降

明显下降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对群众的教育影响

明显下降

明显下降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群众满意度

≥90%

≥90%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0

3.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确保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标2:2、促进党建工作开展。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确保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标2完成情况:促进党建工作开展。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次数

≥12次

≥12次

5


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次数

≥6次

≥6次

4


质量指标(10)

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提升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9


时效指标(10)

活动开展完成时限

1-12月

1-12月

10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3万元

3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明显

明显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党员干部受益率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参会人员满意度

≧98%

≧98%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岩峰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乡镇关工委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0

4.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

4

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1、保障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2、增强弱势群体的幸福感。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2完成情况:增强弱势群体的幸福感。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次数

4≥次

≥4次

9


质量指标(10)

对象受益率

100%

100%

9


时效指标(10)

工作开展时限

1-12月

1-12月

9


成本指标(10)

关工委工作经费投入

≤4万元

4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政策影响率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政策宣传及执行率

≥92%

≧92%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受益人群满意度

≧96%

≧96%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4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岩峰镇村(社区)服务群众、村级党建、贫困村、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维稳、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纪检工作、乡镇党建、乡镇关工委工作、乡镇两代会、乡镇住读及扶贫攻坚工作等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用于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岩峰镇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渠县岩峰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岩峰镇党政办公室   2、 岩峰镇党建办公室  3、岩峰镇财政所

岩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5、岩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岩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7、岩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8、岩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岩峰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10、岩峰镇便民服务中心为

11、岩峰镇农民工设综合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岩峰镇财政所收支管理,包括镇财政所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参与镇开展农民“一卡通”实施工作,通过“一卡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农村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等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履行镇国有资产管理和镇政府债务管理,村组财务公开、债权债务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各项工作。

岩峰镇政府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既“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三农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岩峰镇政府在职编制数67人,实有在职人员72人,遗嘱人员21人,退休人员52人,共有2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岩峰镇财政所本年收入合计2079.7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岩峰镇财政所本年支出合计2079.7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岩峰镇2020年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2020年在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岩峰镇政府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特别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优抚等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1.自评质量。

岩峰镇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详见下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

岩峰镇财政所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万元)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数

执行数

年度主要任务

工资福利支出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762.19

762.19

0.0 

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确保2020年正常办公需求

100.54

0

0.0

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按时足额发放

364.45

100.54

0.0

0.0

一般项目经费

推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60.10

0

0.0

0.0



0.00

364.45

0.0

0.0

金额合计

1487.28

0

0.0

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完成情况: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完成情况: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3分)

打卡直发人员及个人补助经费

862.73万元

862.73万元

 5


支付项目资金

100.54万元

100.54万元

 5


保障公用经费支付

260.1万元

260.1万元

 3


质量指标(13分)

人员经费保障质量

6


项目经费使用合格率

95%

95%

 6


时效指标(12分)

经费保障效率

及时

及时

 4


常规性工作完成效率

及时

及时

 4


项目完成时效

及时

及时

 4


成本指标(12分)

人员经费

862.73万元

862.73万元

5


日常公用经费

100.54万元

100.54万元

 3


项目成本

260.1万元

260.1万元

 4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群众投诉率

下降

下降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分)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100%

100﹪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

≧95%

≧95%

 3


相关部门和单位满意度

≧96%

≧96%

 3


群众满意度

≥90%

≥90%

 3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 分

注:1.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2.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0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

对于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和执行进度未完成任务,我单位在年终加强预算管理,使任务圆满完成。

(2)应用反馈

 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0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办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办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部分村(社区)党支部基层设施不够好,党建经费预算偏低。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个别村(社区)代办员、保洁员、治安联防员思想素质不高,服务质量不够好。

(三)改进建议

  1、村级党建经费方面,通过努力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党建经费的投入,提高村(社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

  2、村(社区)服务群众方面,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附件2

 2020年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监管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信访、安全维稳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乡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监管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财政所复核→财务管理部门批准→政府法人同意→安全生产监管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0.5万元,占计划0.5万元的100%,差旅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安全生产监管台账,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收集安全生产监管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安全生产监管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工作安排,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安全生产监管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清溪场镇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级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安全生产监管经费”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

2.过程:安全生产监管按计划提出申请→报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安全生产监管运行经费”项目,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6次;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成本控制在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

4.效果: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安排,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正常运行,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信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排,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安全生产监管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群众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管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安全生产监管机关满意度90%,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村各(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村(社区)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45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8万元,占计划18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17万元,占计划17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村(社区)党建工作台账,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党建工作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工作安排,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村(社区)党建工作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党建工作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级指标下共设8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45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7万元。

2.过程:村(社区)党建工作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保障了岩峰镇党风廉政工作风清气正,保证了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成本控制没有突破45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7万元。

4.效果:保障了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完善了村(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了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对村(社区)党建工作机关满意度93%,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0%,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村(社区)党建工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纪检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党风廉政风清气正。

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纪检工作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纪检工作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纪检工作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纪检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0.5万元,占计划0.5万元的100%,差旅费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纪检工作台账,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收集纪检工作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纪检工作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工作安排,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纪检工作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纪检工作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纪检工作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纪检工作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纪检工作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级指标下共设 9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

2.过程:纪检工作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纪检工作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纪检工作运行经费”项目,保障了岩峰镇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风廉政建设环境良好;保障了岩峰镇党风廉政风清气正,做到了有案必查,及时办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纪检监察任务,成本控制没有突破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

4.效果: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风廉政风清气正。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纪检工作”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纪检工作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完善了纪检工作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风廉政风清气正。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纪检工作机关满意度90%,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4%,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纪检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纪检工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党建工作安排,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乡镇党建工作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党建工作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乡镇党建工作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乡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3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镇党建工作台账,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收集镇党建工作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党建工作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乡镇党建工作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党建工作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镇党建工作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党建工作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乡镇党建工作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级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乡镇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

2.过程:乡镇党建工作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党建工作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乡镇党建工作运行经费”项目保障了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保障了岩峰镇党风廉政工作风清气正,保证了岩峰镇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成本控制没有突破3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

4.效果:保障了岩峰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乡镇党建工作”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乡镇党建工作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完善了乡镇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党建工作安排,保障了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乡镇党建工作机关满意度98%,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党建工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两代会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人大关于乡镇两代会工作安排,保障乡镇两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

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乡镇两代会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两代会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乡镇两代会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乡镇两代会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5.6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5.6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劳务费(代表务工补助)2.6万元,占计划2.6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乡镇两代会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两代会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乡镇两代会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乡镇两代会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乡镇两代会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两代会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两代会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乡镇两代会运行”分为项目资金(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影响力指标(10分)4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4个一指标下共设10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乡镇两代会经费”5.6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劳务费(代表务工补助)2.6万元。

2.过程:乡镇两代会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两代会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乡镇两代会运行经费”项目,按时召开岩峰镇党代会、人代会2次;保障了岩峰镇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成本控制在5.6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劳务费(代表务工补助)2.6万元。

4.效果: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人大关于乡镇两代会工作安排,保障了乡镇两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乡镇两代会”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乡镇两代会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完善了乡镇两代会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障了岩峰镇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岩峰镇党代会、人代会及时召开,顺利完成了两代会工作任务,确保了岩峰镇民意通达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乡镇两代会机关满意度9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8%,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两代会”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两代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安全维稳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信访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乡镇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镇安全维稳专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安全维稳专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安全维稳专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安全维稳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10万元,批复预算10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15万元,到2020年12月底,安全维稳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安全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安全维稳专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劳务费支出5万元,占计划5万元的100%,差旅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安全维稳专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社会治理维稳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安全维稳专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安全维稳专项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安全维稳专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安全维稳专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安全维稳专项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禁毒扫黑除恶涉及村个数10个,实际完成10个; 禁毒扫黑除恶涉案件处理率达到100%;案件处理及时,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15万元,政策影响有效,减少犯罪活动发生率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控制在10万元内,其中办公费3万元、劳务费支出5万元、差旅费2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信访工作安排,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对群众教育影响长期有效,减少犯罪活动发生率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安全维稳专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岩峰镇“安全维稳专项运行”项目的实施,完成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未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0%,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安全维稳”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全力做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

(2)确保辖区整洁卫生,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2、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0万元,批复预算40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90万元,到2020年12月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劳务费支出20万元,占计划20万元的100%,其他支出105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各村社区的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的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聘请环境保洁人员人数9人,实际完成9人;每年垃圾清运次数≥12次,实际完成12次;环境卫生达标率100%,实际完成100%;清运垃圾处理率及时,环境卫生达标率≥90%,实际完成93%,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40万元,逐步改造人居生活、生产环境,使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为本辖区受益村民覆盖率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控制在40万元内,其中公费支出10万元,劳务费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安排,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岩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保障岩峰镇整体环境环保了、干净、整洁,改造了人居生活、生产环境,使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岩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岩峰镇整体环境环保了、干净、整洁,改造了人居生活、生产环境,使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人民环保意识增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治理专项经费不能彻底整治环境。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重点落实农村脏、乱、差等五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项目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

2、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

3、确保各村(社区)道路畅通、环境干净整洁。

        4、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对村社区服务群众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90万元,批复预算90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90万元,到2020年12月底,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205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支出90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35万元,占计划35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其他劳务费45万元,占计划45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村社区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村社区服务群众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各村社区运维的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运维的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村社区运维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聘请工作人员数46人,实际完成26人;聘请人员的办事效率100%,实际完成100%;群众需求事项的办理时限,实际完成及时;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90万元,为广大群众长期提供需求保障,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不出村,使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90万元内,其中公费支出35万元,印刷费支出10万元,其他劳务费45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安排,通过该项目实施,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为广大群众长期提供需求保障,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不出村,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岩峰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未建立长效机制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重点落实农村脏、乱、差等五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非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按时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非贫困村工作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5万元,批复预算4.5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4.5万元,到2020年12月底,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非贫困村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差旅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非贫困村工作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各贫困村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非贫困村工作经费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非贫困村个数7个,实际完成7个;驻村工作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4.5万元,解决驻村人员现实困难效果持续提升,驻村工作人员工作激情明显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4.5万元内,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支出1.5万元、差旅费支出1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安排,保障了非贫困村工作经费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非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解决驻村人员现实困难效果持续提升,驻村工作人员工作激情明显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非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岩峰镇“非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项目的实施,保障岩峰镇7个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非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非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按时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贫困村工作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贫困村工作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贫困村工作经费,资金申报6万元,批复预算6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6万元,到2020年12月底,贫困村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其他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贫困村工作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各贫困村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贫困村工作经费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培训学员的人次≥3次,实际完成3次;贫困村个数3个,实际完成3个;驻村工作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6万元,政策影响有效,政策宣传及执行率达到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6万元内,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经费安排,保障了贫困村工作经费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政策宣传及执行率达到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岩峰镇“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项目的实施,保障回龙村、石坡村、大田村3个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资金申报6万元,批复预算6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16万元,到2020年12月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6万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差旅费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便民服务专项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委发【2019】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渠财绩【2020】8号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聘请工作人员数4人,实际完成4人;工作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群众需求事项,使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6万元,为当地群众办实事效果持续有效,为群众办事及时、便捷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控制在6万元内,其中公费支出3万元,印刷费支出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政策影响力持续提升,办事及时、便捷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岩峰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便民服务机关满意度94%,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0%,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关工委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关工委工作安排,保障乡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让弱势群体获得幸福感。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

       2,增强弱势群体幸福感。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乡镇关工委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镇关工委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镇关工委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镇关工委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万元,批复预算4万元。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4万元,到2020年12月底,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关工委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公费支出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其他个人补助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差旅费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关工委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关工委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二)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乡镇关工委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关工委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镇关工委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镇关工委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0年“镇关工委运行”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次数≥4次,实际完成4次;对象受益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4万元,政策影响有效,政策宣传及执行率达到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2%。

成本控制在4万元内,其中办公费2万元、其他个人补助支出1万元、差旅费1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关工委安排,保障了镇关工委正常运行,增强了弱势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政策宣传及执行率达到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清溪场镇“乡镇关工委”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岩峰镇“乡镇关工委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乡镇关工委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对乡镇关工委机关满意度94%,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6%,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关工委”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关工委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住读、扶贫攻坚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安排,保障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三)项目实施措施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乡镇住读、扶贫攻坚经费预定2020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四、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12月底,岩峰镇乡镇住读、扶贫攻坚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资金实际支出40万元占目标计划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住读生活费用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购置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交通费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证据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台账,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渠财绩[2019]8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0年部门决算》,针对2020年初“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清溪场镇2020年“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分为项目资金(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影响力指标(10分)4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4个一指标下共设10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岩峰镇政府投入“乡镇住读、扶贫攻坚经费”40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0万元、住读生活费用10万元,购置费2万元,交通费3万元。

2.过程:乡镇住读、扶贫攻坚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3.产出:岩峰镇“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经费”项目,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安排,保障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了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成本控制没有突破40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0万元、住读生活费用10万元,购置费2万元,交通费3万元。

4.效果:保障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了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乡镇住读、扶贫攻坚”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2. 主要结论

岩峰镇“乡镇住读、扶贫攻坚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2020年全面脱贫,完善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镇差别,提升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城镇统筹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安排,保障了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了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乡镇住读、扶贫攻坚机关满意度9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住读、扶贫攻坚”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审核人:柳黎,上传人:李明剑)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表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