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制订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等工作规划。
2、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3、承担农民工就业服务。
4、承担农民工创业服务。
5、承担农民工交通出行、权益维护、司法救助和留守关爱等协调服务。
6、承担农民工信息档案服务。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8、承担农民工疾病预防宣传、指导服务。
9、牵头拟定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建立与本地在外农民工集中地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在外农民工生产生活情况。
10、指导各乡镇逐步建立本辖区农民工服务站。
11、协助对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细摸排精数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农服中心做为县疫情指挥部的返乡摸排组牵头部门,成立数据摸排小组,认真开展摸排工作,精准数据分析,专人负责,强化监督,落实严密的疫情排查机制,抓好流动人员疫情监测防控。
2.双发力促返岗:“防疫管控”与“农民工返岗复工复产”两手抓。就农民工返岗开展“集中防控、集中输送”,点对点、一站式安全返岗服务,保障农民工安全健康返岗。从乡镇到火车站订单车辆 67台次,服务农民工1887名;通过驻外商会、农民工服务站向企业推广“从家门到厂门”两集中点对点返岗服务模式,为广东、福建、浙江30家企业集中输送农民工1100人;组织渠县籍农民工乘坐火车专列3趟次,服务农民工2040名。
3.多措施重培训:一是建立“1+4+37”农民工服务体系,实行“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医护人员+辖区民警”管理机制,做好农民工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二是收集并推送企业就业岗位: 通过农民工工作QQ群、渠县农服之家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返岗就业信息1200条;农服中心联合经开区、人社、就业等单位统计并报送了8期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共25家企业2000余个岗位;收集浙江、重庆、广东等省市就业岗位信息,搭建好农民工与企业用工对接平台。共发布企业招聘信息6000条,引导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优先向贫困农民工倾斜,在县经开区1800名农民工成功就业,其中贫困农民工120名,占经开区农民工总数6.7%。三是对返岗又返渠农民工进行跟踪调查,撰写《关于疫期农民工返渠监测分析的报告》《对冲疫情应对经济建议》等材料,因地制宜出台了“企业降费减负、创业带动就业”《渠县应对疫情服务保障农民工七条措施》、《关于2020年渠县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渠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的六条措施》、《渠县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和创业明星企业(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为农民工安全转移就业、安心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了重要保障。四是引入有实力、有质量、有经验的培训机构进行劳务培训,做到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工作,帮助农民工提高自身职业竞争力,开设农民工品牌培训班,共计培训3200人次。
4.夯基础推党建:一是思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明确服务方向,有针对性、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再提档、再升级。践行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展现昂扬向上的工作形象,二是抓基层农民工党建:注重把有能力、有觉悟、有志于为家乡服务的优秀农民工吸引回乡,从中物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定向培养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探索出一条精准回引、跟踪培养、选拔任用环环相扣的“链条式”工作路径,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县农民工党建工作整体优化提升。三是完善农民工服务站(点)和政企合作,推进劳务输出和用工服务一体化,在37个乡镇均设立了农民工服务中心,各村均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站(点),依托园区建立农民工服务站并打造农民工党建之家、培训之家、创业之家;四是关口前移,拓展建设。学习其他区县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设立我县驻外农民工服务站。截至目前,已建立广东、海南、西藏、重庆、云南、福建服务站,接下来拟在北京、江浙等地建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
5.精组织广平台:部署信息录入平台建设,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农民工年龄、工种、结构、分布等基础数据进行摸排,建立全县农民工信息台账。完善农服之家微信公众号平台,创新发文格式、提高发文质量、丰富发文内容,加深传播的广度,提高农民工对相关政策、招聘信息、疫情防控的知晓度。强化劳务输入输出平台建设。组建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积极探索“中心+公司 +流动党支部+乡镇”模式,做好返乡创业农民工企业的扶持工作。开展金融助力农民工返乡创业系列活动,积极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搭建创业融资平台。强化农民工文化宣传。利用节假日,开展“乡村振兴 ? 美丽渠县”优秀农民工文化征集系列活动。春节前后,持续开展好农民工专列(车)、返乡农民工全覆盖走访慰问、根治欠薪冬季攻坚、各类证照办理、就业专场招聘“五大行动”。开展2020年渠县十佳优秀农民工暨渠县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和返乡下乡创业企业(项目)评选活动。
6.守初心强服务: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持续关爱贫困农民工,加大对农民工的关爱力度。对特贫困的农民工就业优先倾斜岗位,用好民政托底政策。开展关爱“三留”活动,助力农民工贫困学生成长。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让农民工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享受更广泛的公共服务。强化法制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是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编制数16人,现有在职职工8人。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5.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4万元,减少2.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4万元,减少2.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4万元,减少2.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3万元,占94%;医疗卫生支出1.5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07,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万元,比2019年减少9.77万元,减少6.2%。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机构,只有公用经费5.29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奖励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是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科室。是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订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等工作规划。
2、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3、承担农民工就业服务。
4、承担农民工创业服务。
5、承担农民工交通出行、权益维护、司法救助和留守关爱等协调服务。
6、承担农民工信息档案服务。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8、承担农民工疾病预防宣传、指导服务。
9、牵头拟定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建立与本地在外农民工集中地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在外农民工生产生活情况。
10、指导各乡镇逐步建立本辖区农民工服务站。
11、协助对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改善居住条件、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中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等服务。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编制总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0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在职8人,离休0人,退休0人。长期聘用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安排36万元,追加预算29.07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65.0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全年支出65.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万元,占93.3%;医疗卫生支出1.55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占4.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
(2)目标完成。2020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0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0个,当年完成项目0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0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36万元,追加预算29.07万元,支出决算数65.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0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0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20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单位无该项指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详见下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申报单位(盖章): | ||||||||||
部门(单位)名称 | 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资福利支出 |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 30.71 | 59.78 | 0.0 | 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 4.07 | 4.07 | 0.0 | 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确保2020年正常办公需求 | 1.22 | 1.22 | 0.0 | 0.0 | |||||
0.00 | 0 | 0.0 | 0.0 | |||||||
0 | 0 | 0.0 | 0.0 | |||||||
金额合计 | 36.00 | 65.07 | 0.0 | 0.0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按时按标准发放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目标4: | 目标1完成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了人员工资及福利的发放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13分) | 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1次 | 100% | 8 | ||||
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 ≥1次 | 100% | 5 | |||||||
质量指标(13分) | 农民工服务保障 | 完成 | 100% | 13 | ||||||
时效指标(12分) |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 及时 | 100% | 12 | ||||||
成本指标(12分) | 人员经费 | 30.71万元 | 59.78万元 | 4 | ||||||
日常公用经费 | 4.07万元 | 4.07万元 | 4 | |||||||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2万元 | 1.22万元 | 4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农民工收入 | 提高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农民工生活幸福感 | 提高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分) | 制定服务保障机制 | 健全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97% | 100% | 3 | |||||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97% | 100% | 3 | |||||||
群众满意度 | 97% | 100% | 4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100 分 |
注:1.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2.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 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0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0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办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通过2020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工作的自我评价,总体情况完成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因人员经费相关工作大部分安排在下半年,导致预算执行相对较慢。
二是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培训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入。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过程中深入理解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有效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合理安排预算的实施时间,避免出现集中打堆的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