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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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

  (五)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指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加强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行使司法行政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负责人:汪玲

  联系电话:7206788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办公室

  负责人:陈小娜

  联系电话:7322486

  负责处理县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车辆调度和维护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法治调研督察股

  负责人:李乾

  联系电话:7206788

  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合法性审查股

  负责人:严欢

  联系电话:7219996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的论证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人:雷勇

  联系电话:7328156

  指导监督和开展刑罚执行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外来企业投诉股)

  负责人:黄睿

  联系电话:7223238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廖愚铭

  联系电话:7215699

  负责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市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审核县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王杜鹃

  联系电话:7206603

  负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负责人:杨华利

  联系电话:7320352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司法所建设。监督管理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人:刘小娇

  联系电话:7212156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法律援助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及审查等事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十)律师工作股(党政法律顾问团秘书股)

  负责人:张顺

  联系电话:7223907

  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人:王鹏

  联系电话:7320566

  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政治处(党建办、警务处)

  负责人:刘姗姗

  联系电话:7223906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人:孙昌银

  联系电话:7223906

  负责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天星街道嘉隆国际1号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四、办公时间:

  10143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193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322486

  六、负责人姓名:楚勇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