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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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本县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査计划,审批本地区、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参与全县经济社会目标责任考核。

  (三)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以及社情民意专项调査,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乡镇、相关部门专(兼)职统计人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制订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渠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

  联系电话:7322173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工作;承担局机关档案管理、目标管理、五治工作、信访维稳、应急处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党的建设、内部审计、老年等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大队(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起草本级统计规范性文件并对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计人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三)综合核算股

  联系电话:7283610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编辑、出版本局综合性统计资料并承办本县统计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拟订地方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査业务设计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经济发展统计股

  联系电话:7283608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人口、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县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本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承担能源经济和循环经济综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渠县统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普查中心(渠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要负责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国家大型普查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各项调查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和全县的社会经济调查;承担年度逢“0”即每10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逢“6”即每10年一次的全国农业普查;逢“3”、逢“8”即每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以上普查的前期准备和普查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普查登记、复查验收、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上报、整理编印,利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文件和资料的归档等工作任务。

  渠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渠县名录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7283612

  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指导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升规入统、小升规、个转企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街道)、部门统计工作七有”“六化;指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行业)、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业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三、办公地址:达州市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四、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322173

  六、负责人姓名:张定国,渠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