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人次

​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移民迁建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渠县驻村帮扶工作。(三)承担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四)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五)制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程项目。(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七)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八)管理县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的工作。(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内外综合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督办、行政效能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和局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起草全局一般性综合文稿;负责公务、会务、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和督办等工作。

  (二)扶贫项目股

  拟订本部门扶贫开发资金年度计划,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制定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负责全县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负责扶贫项目有关工作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扶贫移民监测统计工作。

  (三)社会扶贫股

  负责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省、市机构和组织省、市、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拟订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

  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扶贫、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扶贫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承担扶贫、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组织有关业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参与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计稽查工作。

  、办公地址:渠县东城宕渠大道西路23

  、办公时间:

  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8-7322026

  五、负责人姓名:熊友华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