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镇
来源:龙凤镇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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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龙凤镇人民政府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会议会务、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机要、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镇街道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镇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等各项改革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站、医疗保障等社会管理事务。

  (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教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教授;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沼气、船舶等安全工作。负责统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换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的办理,指导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农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种养循环、农机推广、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畜牧产业生产监测、预警及统计,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及动物疫情普查、监测预警及扑灭等工作。协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衣政策的落实。

  (十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困集,指导农村村民建房;负责巡查制止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并向镇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建筑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村镇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事务性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龙凤镇紫凤社区龙凤街15号

  四、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615206

  六、负责人姓名:黄彦先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