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
中共渠县县委渠江街道工作委员会、渠县人民政府渠江街道办事处(简称渠县渠江街道党工委、渠县渠江街道办事处),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渠县渠江街道党工委、渠县渠江街道办事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授权,代表县委、县政府依法履行辖区内加强党的建设、领导街道治理、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等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办1所)
1.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印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机关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派驻机构及其人员的工作考核;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辖区内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关工委等群众团体及政协日常、党外人士工作;负责辖区内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金融、统计、发改等工作;承担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乡村产业发展;负责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宅基地审批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负责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
5.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船舶码头、消防等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自防自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6.社会治理与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督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反邪教、反暴恐、禁毒、反电诈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履行上级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外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河长制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及活动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危旧房改造、电梯加装管理、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
7.财政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社区)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事业单位(3个中心)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的办理,指导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街道群众公共文化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2.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综合服务(含畜、牧、水);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及市场监管等工作。
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失业、工伤、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负责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指导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承担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文化体系建设工作。
(三)其他
纪工委(监察室)。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
三、办公地址:
渠江街道马家巷40号、马家巷13号
四、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冬季作息,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30-18:00(夏季作息,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18-7322180
六、负责人姓名:
杨超,党工委书记
张海江,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