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公文运转、会议会务、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机要、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
(二)内部审计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村级财务收支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管理事务。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沼气、船舶等安全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镇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等各项改革工作。
(六)生态环境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牵头承担本级河长制日常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
(八)财政所:
职能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农民工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农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种养循环、农机推广、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畜牧产业生产监测、预警及统计,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及动物疫情普查、监测预警及扑灭等工作;协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主要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的办理,指导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定远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555015
六、主要负责人:郑卓林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