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滩镇
来源:中滩镇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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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八)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滩镇人民政府7个内设机构4属事业单位

  7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印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各项改革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牵头承担本级河长制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承担法定和赋予到乡镇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和相关服务事项;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统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渠县中滩镇宁梁社区桥东街147

  主要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的办理,指导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渠县中滩镇宁梁社区1100

  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主要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农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种养循环、农机推广、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畜牧产业生产监测、预警及统计,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及动物疫情普查、监测预警及扑灭等工作。协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中心)

  主要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指导农村村民建房;负责巡查制止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建筑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村镇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中滩镇丁家坝社区菜溪巷46

  四、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冬季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566212

  六、负责人姓名:陈东冬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