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庆镇
来源:有庆镇
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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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八)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有庆镇人民政府设立12个内设机构(八办四中心)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印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对镇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等各项改革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承担法定和赋予到镇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和相关服务事项;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六)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船舶码头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统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牵头承担本级河长制日常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负责承担集中便民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导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主要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处置,做好特殊天气现象(雪、冰雹等)的观测、记录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

  (十二)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中心)

  主要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推广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指导农村村民建房;负责巡查制止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村镇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事务性工作。

  三、办公地址:渠县有庆镇吴家街36号(镇政府办公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五、联系方式:0818-7530011

  六、负责人姓名:王先东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