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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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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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渠县三汇镇龙眼村一社

项目投资:4501.69万元

建设内容及生产能力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新临江煤矿月台矿井(主体)生产能力210 kt/a和水井湾矿(被改造退出)生产能力90 kt/a为联合升级改造矿井,联合升级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为300k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棚   13882838800

电子邮箱: 236560912@qq.com  

联系地址渠县三汇镇龙眼村一社新临江煤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19934538997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    

电子邮箱:693275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渠县新临江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详见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3)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svFX3DCrZp9gUwS1o1v4w 提取码: 9g1r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2)通过电话的方式;

3)通过信函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渠县新临江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