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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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基金风险防范,保障基金安全,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现就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功能,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各业务环节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实现新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缴纳、关系转移、权益查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流程使用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作重点

   1、完全实现养老保险人员发卡全覆盖。面向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养老保险服务对象,全面发行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并做到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信息实时同步。

   2、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要积极宣传引导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使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已退休人员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逐步过渡更换为社会保障卡。

   3、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和合作银行的延伸服务。一是加快社会保障卡成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的主要凭证,实现卡证合一。二是加强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沟通协调,激活每一张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充分利用合作银行广泛布设的金融自助设备,推进ATM、桌面终端等自助设备增加社会保险服务功能。

   4、加快电子社会保障卡提供养老保险线上服务。把电子认证、生物特征识别、人工智能技术,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依托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和支付结算功能,推进养老保险线上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领、待遇资格自助认证等业务,实现高效便捷与线下协同衔接的养老保险线上服务。

撰稿人:王剑、李安成    审核人:李建彬

 

                                        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