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核查追收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疑点信息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11-11
浏览次数: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市委巡查组巡查时发现,2017年全省开展养老保险四项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目前还有部分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的社保基金未追回,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为按时完成市委巡查整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务必在2019年11月25日前将下发的所有疑点信息核查结束(人员名单已下发到各乡镇人社所),追回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的社保基金,并将核查追收的相关资料交县居保局保存归档,以备上级检查。

二、对存在无法核查、追收的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社保基金的,乡镇纪委要追究乡(镇)、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在人员年审、死亡人员未及时申报等业务办理中的责任,责令相关责任人员限期追回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的社保基金。

三、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我局将会同县公检法等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社保基金的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相关乡(镇)村、(社区)人员在业务办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移交县纪监委,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