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镇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丰乐镇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人次









                                             渠丰府发202141


                                                渠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丰乐镇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丰乐镇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渠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202111月20


                         丰乐镇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提高农村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就加快推进我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的重大意义

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流转交易,可大幅提升农村产权的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农村产权的交易价格,有效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和农户增收。农村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下简称农交中心,能够打通城乡资本流通渠道,有效加快农村资源流动,激活农村要素市场活力,加速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进程,推动社会资本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催生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深度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引导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地交易农村产权,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二)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发挥县、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城市、农村生产要素双向流通和资产、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农村产权市场化流通、交易行为阳光化运作、保障农村产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实现农村产权收益最大化和农村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四严格规范程序原则。强化法律政策支撑,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和市场需求,形成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监管办法和服务方式。

三、交易品种、交易程序

(一)交易品种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应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的经营权。

2.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3.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四荒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6.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7.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

8.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9.其他。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二)交易程序

1.受理转让申请。转让方经由农交中心流转交易产权,应具备转让行为的主体资格,保证拟转让标的可依法转让,并备齐转让方有效资格证明、产权权属有效证明、转让标的情况说明、有权批准机构准予转让证明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农交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转让方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格审核。农交中心依法对转让方提交材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对合法产权流转交易项目进行受理登记。产权属性需要确认,产权交易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产权主管部门要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

3.信息发布。农交中心应当通过交易大厅、网络平台等媒体对拟流转的产权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转让方应当在公告中披露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及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4.登记受让意向。符合转让产权拟定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向农交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同时提交资格证明、资信证明、受让产权用途说明及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农交中心依法对受让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5.组织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农交中心根据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情况,征求流转交易双方意见,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交易双方应在农交中心组织下协议转让;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农交中心按照公告约定的拍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组织实施。达成交易意向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交易合同;若出现流标,应重新组织招标。招标再次失败的,可以采用邀标等方式组织交易。

6.交易鉴证。交易完成后,由农交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交易双方持《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和有关申请材料到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或产权管理机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也可以凭此证向金融机构办理产权抵押融资。

7.归档管理。产权交易完成后,农交中心应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按照有关档案法规、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集中统一保管。

四、工作举措

(一发挥平台作用,搞好信息服务。镇农交中心(服务站,负责镇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等一站式服务;在村(社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窗口,负责本村(社区农村产权交易标的物的核实和信息收集上报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二强化部门职责,搞好工作对接。镇配合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股权流转等信息,协助办理相关鉴证服务;林业、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发改、文旅、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指导等工作。

(三)明晰产权归属,搞好后续服务镇配合县农业、林业、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户房屋所有权、林权、水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产权归属,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奠定基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农交中心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后,协助受让方做好产权交易后的权属登记、变更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明确工作组织构架。黎华明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张义平为副组长,丰乐镇农村产权交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丰乐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侯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日常工作。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大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的宣传,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积极性,为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流转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丰乐镇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成名单







丰乐镇农村产权流转入市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黎华明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义平

                   罗清秀  副镇长

                   何建明  农技站站长

                   侯     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     镇畜牧站站长

                  胡启建    镇规建办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拟文人:张义平 审文人:黎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