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人社局仲裁院用电话调解的方式快速调解一起劳动欠薪争议案件。申请人王某某到仲裁院反映渠县某超市随意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该超市做法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了让申请人尽快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自己的工资,仲裁员决定打电话与该超市进行沟通交流。听着双方各持己见,仲裁员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办案宗旨,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案原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双方做说服工作。在听了仲裁员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后,该超市老板意识到了自己行为错误,当即在电话中承诺会马上支付王某某未发放的工资。申请人激动的说没想到仲裁员一个电话立即为他解决诉累之忧。
渠县人社局仲裁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调解为宗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出发点,把调解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灵活运用电话调解、短信调解、微信调解、案前调解、庭前调解,请进来、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从而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审稿人;王晶晶撰稿人:王焕)